委属各基层党组织:
从2012 年开始,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办了“沂蒙先锋”党建电视栏目,每周1期,播出2 次(新闻综合频道每周六20:10 首播、周日22:35 重播),为党建宣传和党员教育搭建了新平台。为保证该栏目正常运行,市委组织部党教中心制定了《考核办法》,对市直单位实行年度考核并在一定范围通报。为确保我委党建电视栏目稿件上报量,根据委领导安排,对各单位稿件上报情况进行分配并考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百分制。基本项目40 分,包括责任明确、选题申报、采访配合三个方面;用稿项目60 分,以全年实际用稿数量为考核依据。考核工作每年年底组织一次,以积分制方式作出量化结论。
二、考核内容
(一)基本项目(40 分)
1、责任明确(10 分)
设立党建电视栏目通讯员,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不设立通讯员、责任不明确的扣10 分。
2、选题申报(20 分)
通讯员作用发挥充分,能及时总结本单位党建工作经验,每年向委党委提报有价值的拍摄选题。各单位上报选题稿件每年不少于1 条。
3、采访配合(10 分)
栏目组现场采访时,党组织负责人重视,积极组织协调有关资源力量,拍摄现场准备充分,党员群众积极配合。据平时掌握情况打分。
(二)用稿项目(60 分)
1、拍摄制作。申报的选题,经选报确定采用后,由临沂电视台栏目组派记者前往拍摄制作;有独立制作能力的,也可自己制作。
2、采用形式。主要包括专题类和资讯类。专题类,指党建工作先进经验、个人典型事迹等,播出1条计1条;资讯类,指党建工作方面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播出2条计1条。
3、分值量化。用稿1条得20分,满60分止。
三、结果运用
各单位年终考核成绩,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适时组织开展优秀通讯员、供稿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并择优上报。
各单位“沂蒙先锋”党建电视栏目通讯员登记表和选题申报表请于4月3日前报委机关党委。
附件:1、“沂蒙先锋”党建电视栏目通讯员登记表
2、“沂蒙先锋”党建电视栏目选题申报表
3、“沂蒙先锋”党建电视栏目选题申报和独立制作技术要求
2013年4月1日
附件1
“沂蒙先锋”党建电视栏目通讯员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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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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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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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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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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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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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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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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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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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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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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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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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党
组
织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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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沂蒙先锋”党建电视栏目选题申报表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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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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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简介(150字左右或另附典型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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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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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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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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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选题申报信箱lyjwdj@163.com
附件3
“沂蒙先锋”党建电视栏目选题申报
和独立制作技术要求
一、选题申报要求
通讯员申报拍摄选题,需填写《选题申报表》,重点填写内容简介,也可附典型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信箱:lyjwdj@163.com。
二、独立制作要求
1、党建专题类。要有积极向上的思想内涵和鲜明的时代特征,叙事清楚,突出细节,观赏性、感染力强。报送成品片,载体形式为DV、DVCAM、DVCPRO 录像带或MPEG2 格式数据光盘均可,并附电子版脚本,视音频质量要达到播出要求,长度一般掌握在5、7、10 分钟左右。
2、党建资讯类。要有较强的实效性、典型性和借鉴价值。只报送原始拍摄素材,载体形式同上,并附电子版文字稿,视音频质量要达到播出要求,后期制作由栏目组完成,稿件长度一般掌握在2分钟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