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统一部署,我委对深化服务企业“四比四看”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建立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今年8月10日召开的全市深化服务企业“四比四看”活动推进会上,我委为典型发言单位之一。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服务企业“四比四看”活动中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深入一线,千方百计服务企业发展
一是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印发了《关于明确委领导分工走访联系企业的通知》,建立健全了领导分工联系企业制度,明确由各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带队到全市具有代表性的20家建筑企业了解情况,掌握企业发展需求,征询服务意见,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委领导班子各成员带领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深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征求企业的意见建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一年多来,共召开座谈会20余场,参加座谈发言的200余人次,并深入20余家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和个案座谈。
二是开展亲商安商活动。先后到天元集团、鲁班建设集团等企业,开展走访企业活动,深入一线了解企业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现场拍板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问题,带回去以后仔细研究,科学制定解决方案,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最短时间之内给予回复,赢得了企业的理解和信任,提升了管理和服务水平。在亲商安商走访活动中,共征集问题39个,全部得到了解决。
三是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难题。针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住建委逐一进行分析,逐一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困措施,指导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健康发展。在走访天元集团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该公司在青岛外出施工劳保金未回收时,当即与青岛市住建委进行沟通、协调,帮助该企业争取了近800万元的劳保金。在帮扶山东智方仪表科技有限公司过程中,了解到目前企业厂房扩建手续办理困难,我们及时帮助智方仪表公司办理了厂房建设手续,并在政策范围内给予了适当的费用优惠。同时,针对该企业申请产品节能优惠政策途径不畅的问题,积极与市发改委和市节能办联系,搜索相关的目录,及时将企业产品列入产品补助目录。
(二)坚持机制创新,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一是实行全面告知制度。以报建工作为龙头,制定并向企业发放了《临沂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办理一次性告知书》和《临沂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流程图》,将市住建委的主要职责和相关审批事项进行一次性全面告知,使企业及时了解了审批项目的办理条件和办事程序,增强了行政程序的公开化,提高了效率,降低了企业的办事成本。
二是实行联审联批制度。对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按照一次性告知、预审服务、统一受理、联合踏勘、分头审批等七个步骤进行,形成了一套责任明确、重点突出、高效便捷、衔接流畅的运行程序,为联审联批事项的运行构建了快速通道。
三是实行特事特办制度。按照“节约成本、科学实用、便于操作、效能监察”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对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学校幼儿园建设等民生工程以及北城新区提升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采取预约服务、全程服务的方式,主动代办、帮办、协办,使审批效率大幅提高。2012年,共受理办件2865件,同比增长10% ,办件正确率、提前办结率、服务满意率始终保持100%,比法定时限提速88%。
(三)坚持强化管理,全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一是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全面提高执法监察水平,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力度,严厉处罚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管理秩序。健全预警谈话制度,对工程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苗头性问题的市场主体,进行警示谈话,指出问题,限期整改。学习借鉴青岛、南京等地的经验,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运行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建筑市场主体考核,为企业营造了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二是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关于实施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意见》中的自由裁量标准,对建设类企业坚持首违不罚、轻违不罚、处罚预警提醒;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细化并公开行政执法程序。2012年共立案审核建设行政处罚案件115件,并且当事人都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三是积极开展各种专项治理活动。对市级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分类处置。清理行政许可事项23项,其中调整变化的1项,初审上报省厅批准的15项;政务服务类25项,其中因新法规出台新设2项;梳理行政征收6项;清理行政强制事项7项;行政处罚事项398项;对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统计共47部,其中法律3部、行政法规6部、地方性法规4部、部门规章30部、省政府规章4部。进一步加大对各种建设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力度。今年以来,我们组织专门力量,对涉及市住建委的20余个收费项目进行了梳理,对收费依据不够充分或超期收费的项目予以废止;对继续收费的项目,积极从企业实际出发,给予最大限度优惠。严禁在办班培训、资质证书管理等行政履职环节中,违规收取相关服务费、审查费等。全面清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了建筑工地周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使建筑市场内的“痞霸”明显减少。
(四)坚持以人为本,畅通服务企业渠道
一是注意发挥各类平台的作用。除发挥“行风热线”、“马上就办”、“市长信箱”等平台的作用外,我们还建立了自己的投诉平台,如 “主任信箱”、“12319热线”等。为支持和保证这些投诉平台更好地运行,我们建立了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调查处理、答复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问题,确保及时解决。今年1-11月参加“行风热线”节目,共接听电话114个,线下落实112个,问题都得到解决,办结率为100%。共接到“马上就办”投诉电话56个,来信来访27件,“市长信箱”和“主任信箱”投诉共128个,所投诉的问题均得到落实解决,办结率为100%。“12319热线”共受理群众来电10760余例,处结率达98%以上,回访客户满意率100%。这些平台作用的发挥,拉近了我们和企业的距离,使阻碍企业发展的各种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有力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注意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连续6年持续开展行风监督员聘任工作。6年来,受聘的企业行风监督员就市住建委的工作提出了大量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我们及时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划分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收到良好效果。
三是注重发挥各类协会的作用。目前,我市仅挂靠市住建委的建筑类行业协会就有8个。市住建委利用这些协会,经常组织企业各类专家和管理人员进行座谈,广泛听取他们对本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并将这些意见建议及时分解到相关科室单位进行落实。目前,市住建委先后制定并下发了有关建筑行业发展的文件20余个。
二、开展“四比四看”活动中存在问题与原因
(一)出台的具有行业特色的政策措施还不够。虽然市住建委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立包扶企业,定期进行走访,推动了“四比四看”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全市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但是活动中出台的行业政策还略显不足,对帮助企业解决具体问题方面做的还不够充分。
(二)办事效率有时还不够高。通过调研发现,完善的建设工程一体化管理体系,虽可促使建设系统内部管理环环相扣,浑然一体,解决了以往管理不衔接、不成体系、自相矛盾的问题。但为加强管理,其中还是设置了比较多的审批环节,这在客观上就影响了办事效率。
(三)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总体运行平稳,但在调研中也发现,由于有些管理还不太到位,加上市场固有的一些弊病,导致部分建筑企业允许他人挂靠、出让企业资质、串通投标、哄抬报价、转包、违法分包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四)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依然存在。在调研中了解到,部分建筑企业反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等问题时有发生。部分施工企业还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三、推进服务企业“四比四看”活动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帮扶,出台有特色的行业政策。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尤其要着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深入帮扶企业一对一开展结对帮扶,着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地、用工、项目申报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加快职能转变,巩固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三项清理”工作成果,在收费标准上不得高于下限;要认真治理涉及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和吃、拿、卡、要、拖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审批收费、提高工作效率方面,出台具有行业特色的政策措施,以促进为企业减负工作的开展。
(二)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办法,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快速审批通道。完善并联审批制度,依据职能完善项目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缩短办事时限,确保工程项目尽早依法依规开工建设。采取有效方式做好相关建设项目的对口咨询、靠前服务和跟踪指导。完善信息化服务,加强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法律咨询和指导,充分发挥有形建筑市场服务功能,推行网上招标备案、投标报名、电子标书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等信息化服务手段,提高招标效率,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三)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促进诚信体系建设。认真履行建筑市场监管职责,不断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方式,努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为建设项目提供有力保障和高效服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对不满足资质标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以及出租、出借、不履行执业责任等行为的企业和执业人员,要及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依法撤销或吊销其资质、资格,清出我市建筑市场。二是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加强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等合同的履约管理,建立健全合同履约监管机制,将合同履约监管与质量安全监督相结合,强化对合同重大变更的备案管理,及时掌握合同履约情况,减少合同争议的发生。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监管。建立工程项目数据库,与企业资质、执业人员数据库形成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市场与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的及时联通,实施全过程、全方位闭合管理,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四)进一步做好清欠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深化对清欠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清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遇到的拖欠投诉问题。一是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刑法将“恶意欠薪”定位犯罪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全国各地,特别是本省发生的“恶意欠薪”逮捕案例,强化其震慑力。二是抓创新,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规范“两金”收取,强化清欠联动制约机制和农民工工资银行卡支付制度,使“一处拖欠、处处受限”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三是抓落实,巩固清欠成效。建立来人、来电、互联网“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对投诉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