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党发〔2012〕19号
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
委属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确保党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近期,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确定于年底对全市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根据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机关工委有关党务公开检查考核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委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搞好自查
各基层党组织要于10月底前普遍开展一次自查自评活动。对照《临沂市党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后),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并根据自查情况进行自我考核打分。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整改落实,确保党务公开工作不漏项目、确有实效。
自查自评结束后,要形成自查报告,于10月31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一式两份,含电子版)、自查考核得分表,加分项目的证明资料(文件资料的复印件等)一并报委机关党委。联系人:徐国华,联系电话:8051911。
二、检查考核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标准分值为100分,考核结果以80分为达标分;80分至90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出现扣分情况,在该项目分值内扣分,扣完为止。同时设立特别加分项目,特别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在各基层党组织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标准,近期组织检查或抽查,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临沂市党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