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3年共组织党组成员、监管人员召开14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市区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
二是强化安全培训。先后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次,2月4日下午邀请安全专家对项目负责人、资料员进行“开工第一课”教育培训;5月8日,对罗庄区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作业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培训,并对培训情况进行现场考核;9月7日,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开展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10月5日,组织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学习《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并进行考核。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采取“专家查隐患”方式,直插施工现场,对所有在建工程实行“全覆盖、起底式、无死角”的“体检”。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暗查明访”等工作,扎实开展预防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违规电气焊等3项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2023年,检查在建项目61个,发现安全隐患310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2023年,审核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业务125台,使用业务152台,拆除业务286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筑起重机械第三方辅助巡查,检查建筑起重设备434台,高处作业吊篮33栋、170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30栋,发现安全隐患949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是落实严惩重罚。严格执行“一次提醒、二次停工、三次处罚”的工作要求,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能以罚代管、罚而不管,确保形成有力震慑。2023年,对13个项目共14件违法案件进行了移交处罚;对5家施工企业、2名安管人员进行履职考核扣分;停工整改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