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了群众办事,有力的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按照市府办《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结
(一)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我委成立了以主任任组长,委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为从制度上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深化我委的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提高建设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建设依法行政,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市住建委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市住建委政务信息公开规定》开展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我委将行政许可事项、政务服务事项等全部进厅事项挂网公示,公开办事条件、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审批时限、监督电话,增强行政审批透明度。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委共公开审批事项、企业材料和审批结果信息2748条。二是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我委就2013年部门财政预算(含“三公”经费)进行了公开。三是2013年就建设领域影像比较大、意义比较深的建设工程招标信息和中标结果信息进行挂网公开,共公开信息1282条。
(三)主动公开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
我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新了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并对网站内容进行了优化和充实,网站内容覆盖我委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
2012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20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20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38条;业务公开信息2751条(包含勘察设计、基本建设、新型城镇化、市政公用事业、村镇建设、科技教育、建筑行业发展、市场执法、装饰装修、城市节水节能);规划计划、统计信息81条;行政审批事项2748条;招标、中标信息1282条。这些信息的公开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申请办理情况
2013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项,对属于我们的掌握的信息我们及时给予了答复,对不属于我委掌握的信息我们及时将掌握信息的机关和联系方式及时告知当事人。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所需费用根据预算纳入到办公经费中,对依申请提供信息暂没收取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委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1次,申请人对我委因不属于我机关职责权限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内容作出的“非我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进行了复议,我委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证据和依据材料,市复议办审理认定我委告知内容和程序是依法作出的,对于申请人的本次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是及时、规范、完整的,现在当事人已经撤销了行政复议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3年度我委对信息公开保密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日常监督,未出现泄密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我委编制并公开发布了《委属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录》,共33项,做到办事公开,便民利民。所属单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科室、工作人员,其中建设职工中专、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处、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招标造价管理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等单位架设立了自己的网站或对原有网站进行了版面优化和升级,并发布信息进行公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检查从严、监督从严,以检查信息内容完整性、内容规范性及内容更新及时性等方面情况为重点,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不断推进,不断有新突破。三是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和指导,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积极做好信息反馈和材料上报工作。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