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世彬就《关于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供暖工作的试行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居民采暖需求不断增加。根据国家环保和能源政策要求,需要通过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供暖,满足居民采暖需求。为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供暖工作,在充分调研,借鉴外地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意见》,阐明了加快推进我市清洁能源供暖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意见》明确了两项配套政策:一是财政部门可按照城市集中供热相关标准向清洁能源供暖企业拨付小区供暖设施建设资金。二是清洁能源供暖企业可参照当地城市集中供热热价标准向用户收取采暖费。《意见》规定,要依法依规选定资金实力雄厚、技术含量高、运营经验丰富、社会责任强的大型专业企业承担清洁能源供暖任务。同时,《意见》规定“清洁能源供暖项目供暖设施设备更新工作由所属的清洁能源供暖企业负责”。
《意见》的出台是我市供热工作的一件大事,对于降低煤炭消耗,减少大气污染,维护供暖企业和用户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