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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1-0000133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1-03-1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中心城区供暖延长至3月27日24时

临沂中心城区供暖延长至3月27日24时

2021-03-16   作者: 点击数:  

中心城区各供热企业,金锣热电厂:

根据近期天气情况,按照《临沂市供热条例》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将中心城区本采暖季供暖时间计划延长至3月27日24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采暖季供暖延期工作,增强奉献意识,履行社会责任,不得额外收取延期供暖费用;要严格落实供暖延期时间,不得提前结束供暖,以高度的责任感站好本采暖季供暖工作最后一班岗。

2.各企业要及时追加热煤采购指标,加强人员配备,切实做好供暖延期保障工作;要认真组织供热运行,相关供热企业和热源企业要做好衔接,确保供暖延期期间安全平稳运行;要及时根据天气变化科学合理调控温度,保障供暖效果。

3.各企业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保持热线畅通,积极解答群众咨询,认真解决群众诉求,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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