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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1-0000240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1-02-19  发布日期  2021-02-2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已失效
 文  号  临建发〔2021〕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21年度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度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2-22   作者: 点击数:  

临建发〔2021〕4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办公室,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园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2021年度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1年度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度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度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从源头抓好本质安全,强化应急救援及预防,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临沂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行业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安排

1.开展节后建筑施工安全复工检查工作。结合当前疫情形势,春节后组织开展工程开复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工程现场疫情防控人员进场准备、应急措施,工程临时设施、临时用电、起重设施、安全防护、施工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正常开工和安全生产。(完成时间:2月份)

2.开展工程高处作业隐患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工程高处作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高处作业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施工现场高处作业隐患问题。对施工现场安全带、安全帽使用,“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脚手架、安全防护棚设置、使用,涉及高处作业安全的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工程高处作业安全。(完成时间:3月份)

3.开展垂直运输设备专项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开展垂直运输设备(含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排查设备整改隐患,确保施工作业安全。(完成时间:5月份)

4.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做好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提升活动,提升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完成时间:6月份)

5.开展夏季汛期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不间断的开展安全专项巡查检查工作,不断强化夏季汛期安全专项管理工作。针对汛期影响大的深基坑工程、高支模工程、垂直运输设备等进行重点防控,结合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及时做好工程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完成时间:5-9月份)

6.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开展冬季施工安全专项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专项巡查检查。针对冬季深基坑工程、高支模工程、垂直运输设备安全以及施工现场消防防火、防中毒等进行重点检查,结合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完成时间:11-12月份)

7.开展季度安全生产评估考核检查。根据市安委会季度安全生产评估考核安排,市住建局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评估检查,全面考核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全面排查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状况,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针对全年节假日工作安排,及时做好工程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完成时间:全年)

8.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持续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采取小班额、线上授课等方式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完成时间:全年)

9.开展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一是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继续采取企业自查、县区主管部门复查、市局抽查三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工作,加强批后管理。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堵塞监管漏洞。在定期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基础上,持续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检查。(完成时间:全年)

10.持续开展全年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一是在疫情常态化防控前提下,统筹做好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定期调度全市在建工地疫情防控开展情况,及时准确掌握上岗劳务人员健康情况。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好辖区内在建工地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二是持续开展县级领导干部包县区活动。严格对照《山东省房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六条管理规定》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通知要求,督导指导各县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完成时间:全年)

11.加强市政工程安全检查督查。一季度开展在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综合检查。重点检查路口警示标识、沟槽围护措施、沟边弃土与槽边安全距离等。二季度开展市政工程基坑、边坡、管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三季度全面开展在建市政工程防汛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对建成区所有在建市政工程现场防汛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四季度开展市政施工领域在建顶管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完成时间:全年)

12.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每季度重点对物业小区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行为、电梯等特种设备保养维护进行督导检查。(完成时间:全年)

13.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事故的能力,2021年计划开展四次应急演练活动。一季度组织气化站事故应急演练,二季度组织管网应急抢险实战演练,三季度组织居民户内事故应急演练,四季度组织加气站应急演练。(完成时间:全年)

14.定期排查农房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到位。各县区每个季度要组织一次限额以下工程质量安全大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重点对农村各类危旧房屋、在建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地质勘探、地基基础施工、主体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隐患,跟踪复核切实整改到位。对于隐患未排除的,坚决禁止施工,杜绝突击抢建和无结构安全措施擅自蛮干的行为,切实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完成时间:全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实施方案,细化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措施宽松软等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强化调度督导,加强工作调度、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及时发现纠正工作不严不实问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三)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针对季节性特点和事故发生规律,督促各有关单位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企业安全防范能力。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印发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2021年度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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