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发改公管〔2022〕336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经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审计局、文化和旅游局、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工作牵头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牵头部门:
近期,省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鲁发改重点〔2022〕881号)
附件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临沂市公安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交通局
临沂市水利局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临沂市商务局
临沂市审计局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