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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4-0000216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1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生效中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临沂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临沂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2024-05-14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局,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巩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针对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突出问题,市住建局制定了《临沂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3日

临沂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统筹发展和安全,通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治本攻坚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一系列创新措施,着力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施工安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市场现场监管有效联动机制、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六个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水平迈上新台阶,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有效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风险防控手段、隐患排查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全市房屋市政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到2024年底前,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力争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双下降”;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力争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百亿元产值死亡人数等相对指标显著下降,有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

1.建立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树牢隐患即事故的理念,切实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在每一个项目落地落实。逐一检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月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全市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月至少对直接监管项目开展1次全覆盖隐患排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2个月至少对各县区、单位开展1次抽查,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查清问题源头,严肃追责问责。深入贯彻实施《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要求。2024年底前,建立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2025年底前,建立完善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

2.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送全国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信息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对省级、市级查处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2024年底前,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逐项进行排查,制定落实整治措施,并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留存备查。2025年底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指导各县区、单位及时研判多发隐患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加大专业指导力度,建立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闭环管理。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3.提高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能力。依托全国危大工程清单、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和论证结论数据库,逐步实现危大工程管控业务流程标准化,关键环节可视化。强化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从专家遴选、专家论证、事中事后检查、信用管理等环节,全流程规范专家履职行为,压实论证责任,提高专项施工方案质量,从源头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2024年底前,严格落实《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流程。2025年底前,完善危大工程全流程信息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危大工程信息全量汇总。

4.构建施工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推动以科技保障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推动危大工程作业面“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加快培育发展施工安全领域新质生产力,大力推进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开展新技术应用科技示范创建活动。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工程技术资料数字化管理。2024年底前,严格执行省住建厅“推广及淘汰、限制涉及安全生产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2025年底前,开展全市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落后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全部淘汰退出。2026年底前,淘汰一批危及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二)构建施工安全信息化监管体系。

5.推行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制度。构建监督机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工程项目、从业人员、机械设备全量、全要素、跨地域、跨层级协同监管机制,形成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一张网”,实现人岗匹配、责清事明,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保障各类生产要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2024年底前,完成全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换发工作。

6.提升施工现场智慧监管水平。推广应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信息平台小程序、服务号,实现持证主体扫码亮证、刷脸验真,监管人员移动执法、动态监管。构建施工安全数字化预警体系,实现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极端天气、生产安全事故、证照状态等预警信息全覆盖、点对点及时推送。2024年底前,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出台的智慧工地建设地方性标准,加快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业务流程标准化、安全条件可视化、关键数据结构化。2025年底前,全面推广“智慧工地”建设,实现对房屋市政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监管。2026年底前,初步建成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数字化预警体系,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三)完善市场现场监管有效联动机制。

7.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严查建设单位应招未招、肢解发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不按时拨付安措费等问题。严厉打击出借资质、串通投标、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或无资质承揽工程等不法行为,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2024年底前,推动监管信息系统全面对接,完善线索移交机制。2025年底前,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回头看”,对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8.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对不能满足人员配备要求、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重大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危大工程无有效专项方案、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事故隐患多发频发的企业及项目开展动态核查、重点监管,依法申请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2024年底前,严格执行《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修订版),依托电子证照制度,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因生产安全事故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对未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吊销的建筑施工企业,1年内不得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2025年底前,构建更加高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数字化动态核查机制,基本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9.严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行为。依托临沂市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系统、临沂市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山东省农民工支付监管平台,对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行为精准分析、实时预警、动态监管,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人证合一”,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依法依规开展带班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厉打击各类假证、借证、挂靠和无证上岗行为。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考核制度。2025年底前,实行关键岗位人员记分管理制度。2026年底前,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纳入系统管理,到岗履职全部符合要求。

(四)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

10.实施精准执法行动。依托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建立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检查执法工作体系,实现违法行为发现、复核、处罚的联动响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送、调查、公示、处罚的全链条数字化闭环管理机制,紧盯每一起事故调查处理,坚决扭转执法宽松软虚现象,严肃查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对存在发生事故后未调查、未依法处罚甚至“零处罚”的县区、单位开展约谈、通报和挂牌督办。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抓好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推动所有事故信息上传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台”。2025年底前,加大“在线巡查+执法”推广应用力度,纳入督导检查内容。2026年底前,全市所有县区、单位具备非现场执法能力。

11.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提高专业化监管队伍素质和专业能力。健全监督人员考核发证、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实行网格化监管,实现安全检查责任到岗到人,精准分析、动态记录监督人员履职情况,对存在检查频次过低、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查而不改”等问题的部门及个人进行约谈通报,对监管力量明显不足、甚至“无人监管”的县区(开发区)开展重点督导帮扶。2024年底前,根据省厅安全生产检查执法指导手册,明确安全检查场景和要点。2025年底前,建立“以区域为单位”的网格化监管制度,全面推广网格员“亮身份”做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6年底前,强化住建与属地镇街、自然资源、应急、工信、商务等有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靠近部门吹哨、其他部门报到”的响应机制,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靠近部门发出召集信号,网格员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集体“报到”,联合行动、及时处置。

12.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条”创新措施,推进晨会、分类分级监管、安全总监、驻点监督等制度措施,落实到社会末梢和最小单元。认真清理整顿随意下放审批层级、以集中审批为名随意降低安全门槛等现象,严肃处理违法发放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等违法审批行为。杜绝“只管发证、不管处罚”“只管事前审批、不管事中事后监管”,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开展动态评估,坚决纠正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事项。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基层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的监管重点。2024年底前,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2025年底前,围绕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监管“一件事”,建立健全全链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责任体系。

13.持续深化“四项整治”。着眼事故减量目标,深入开展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坠、企业外包施工四个专项整治,精准发力、靶向施策,巩固整治成效,强化成果转化。2024年继续开展集中整治,放大整治效应,同步抓好总结提升、建章立制。2025年、2026年常态化推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4.解决安全监管难点痛点。按照有施工必须有监管的原则,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着力解决基层监管职责不清、边界交叉问题,切实消除监管盲区。重点整治市政工程、政府投资工程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不依法申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工程技术资料归档不及时或不真实现象。规范监理企业市场行为和监理从业人员履职行为,严厉打击工程监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切实发挥好工程建设的“卫士”作用、建设单位的“管家”作用、行业主管部门的“探头”作用。针对近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沟槽开挖、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以及汛期施工、冬季施工等特殊气象条件下施工,指导各地结合地域特点,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明访、暗查暗访、辅助巡查等方式,精准实施短频快的专项检查。2024年底前,开展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重点检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制定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监理职责清单、监理日志范本,厘清监理职责,出台信用评价办法,完善行业诚信评价体系。2025年底前,全面实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规程》规定。2026年底前,联合工信、应急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常态化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

(五)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5.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制。指导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推行项目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委派制度并严格落实相关待遇。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流程和一线作业人员操作标准,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制度,实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规范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行为。2024年底前,探索推行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同进场、同离场”制度。2025年底前,严格执行有关加强房屋市政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各项措施,待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印发后,及时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

16.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领域考核机构监督管理,落实“考培分离”制度,规范考核流程,提升考核质量,提高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技能水平和安全素养。2024年底前,开展安全监管培训。2025年底前,全面执行《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标准》等制度,解决目前全市培训考核标准陈旧落后等问题。2026年底前,建立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考核、培训信息数据库。

17.规范安全施工费提取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费率足额计取并及时拨付安全施工费,不得压减、拖延,开工后28天内预付总额达不到50%的,严禁继续施工;鼓励施工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强化安全施工费有效使用,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2024年底前,全面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统计直报工作,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的通知》,确保足额提取、支出有据。2025年底前,持续开展安全施工费专项检查,真正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

18.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课题研究,以盯紧盯牢主体责任为核心,全面梳理安全生产职责和管理体系,聚焦基层基础工作,突出一线劳务和管理人员安全能力水平提升,构建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形成标准化支撑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工作机制,在保证依法依规快速理赔的基础上,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全面的事故预防服务。探索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定级制度,引导施工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提升施工现场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防护和标准化施工。2024年底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执行《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实施细则》、安责险合同示范文本,遴选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服务典型案例,做好总结推广。2025年底前,贯彻落实《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标准》,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项目。2026年底前,实现标准化工地全覆盖。

(六)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19.厚植安全发展理念。指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社会共治,充分发动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推动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20.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保障培训经费需求,健全企业全员培训制度,提升应急防范知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建筑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实习至少3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鼓励应用特种作业模拟仿真实训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不培训、假培训、未持证、假持证等违法行为,确保安全培训取得实效。

21.强化安全文化宣传。指导企业创新教育形式,综合运用事故分析、警示教育、专题培训、模拟事故体验等,让从业人员亲眼看到、亲身感受到不安全行为的危害,了解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提升自身安全素养的自觉性。持续开展“开工第一课”“安全生产月”及现场咨询日活动,采取编制施工安全图集、画册,拍摄宣传片、警示教育片、创意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倡导工程参建单位实行一线班组安全生产小额奖励制度,进行正向激励,鼓励班组内工友提醒、整改安全隐患。引导支持行业协会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企业开展安全培训、风险评估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区)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系统谋划、精心安排,压实责任,编制本辖区治本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力度,确保治本攻坚取得实效。请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本辖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报市住建局。

(二)加强调度督导。市住建局将每年开展全市督导检查,每季度对治本攻坚行动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及时通报治本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各县区(开发区)要根据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规模,加强施工安全监督队伍建设,依规配备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事故多发频发的企业(项目)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并于每月1日前向市住建局报送上月工作进展。

(三)创新工作机制。各县区(开发区)要充分总结治本攻坚行动的工作经验,深刻剖析工作中的短板、弱项,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视觉识别等技术手段,创新应用数字化监管手段,结合地域特点、季节特点、施工特点和企业管理水平开展综合风险评估,对重点领域、高危环节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安全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

(四)做好支撑保障。各县区(开发区)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投入,做好治本攻坚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强化监督力量支撑。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为数字化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确保数据互联互通,构建全国建筑统一大市场。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开发区)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理行动宣传,展示工作成效,及时总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鼓励公众参与,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附件:临沂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解

附件

临沂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解

序号

事项

2024年任务目标

2025年任务目标

2026年任务目标

1

建立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

建立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

建立完善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

深入推进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

2

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逐项进行排查,制定落实整治措施,并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留存备查。

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指导各县区、单位及时研判多发隐患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加大专业指导力度,建立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闭环管理。

基本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3

提高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能力

严格落实《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流程。

完善危大工程全流程信息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危大工程信息全量汇总。

持续推进危大工程全流程信息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

4

提高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能力

严格执行省住建厅“推广及淘汰、限制涉及安全生产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

开展全市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落后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全部淘汰退出。

淘汰一批危及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5

推行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制度

完成全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换发工作。

持续推进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制度,构建监督机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工程项目、从业人员、机械设备全量、全要素、跨地域、跨层级协同监管机制,确保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一张网”。

深化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制度。

6

提升施工现场智慧监管水平

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出台的智慧工地建设地方性标准,加快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业务流程标准化、安全条件可视化、关键数据结构化。

全面推广“智慧工地”建设,实现对房屋市政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监管。

初步建成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数字化预警体系,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7

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深化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推动监管信息系统全面对接,完善线索移交机制。

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回头看”,对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常态化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8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

严格执行《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办法》(修订版),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

构建更加高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数字化动态核查机制,基本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持续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数字化动态核查机制和失信惩戒制度落实。

9

严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行为

建立健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考核制度。

实行关键岗位人员记分管理制度。

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纳入系统管理,到岗履职全部符合要求。

10

实施精准执法行动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抓好以案说法、以案促改。推动所有事故信息上传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台”。

依托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建立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检查执法工作体系,实现违法行为发现、复核、处罚的联动响应。加大“在线巡查+执法”推广应用力度,纳入督导检查内容。

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送、调查、公示、处罚的全链条数字化闭环管理机制。全市所有县区、单位具备非现场执法能力。

11

夯实基层监管基础

根据省住建厅安全生产检查执法指导手册,明确安全检查场景和要点。

建立“以区域为单位”的网格化监管制度,全面推广网格员“亮身份”做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住建与属地镇街、自然资源、应急、工信、商务等有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靠近部门吹哨、其他部门报到”的响应机制,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靠近部门发出召集信号,网格员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集体“报到”,联合行动、及时处置。

12

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

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围绕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监管“一件事”,建立健全全链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责任体系。

持续推进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

13

持续深化“四项整治”

持续开展集中整治,放大整治效应,同步抓好总结提升、建章立制。

常态化推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常态化推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4

解决安全监管难点痛点

开展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重点检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制定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监理职责清单、监理日志范本,厘清监理职责,出台信用评价办法,完善行业诚信评价体系。

全面实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规程》规定。

联合工信、应急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常态化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

15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制

探索推行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同进场、同离场”制度。

严格执行有关加强房屋市政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各项措施,待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印发后,及时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

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管理机制。

16

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

开展安全监管培训。

全面执行《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标准》等制度,解决目前全市培训考核标准陈旧落后等问题。

建立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考核、培训信息数据库。

17

规范安全施工费提取使用管理

全面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统计直报工作,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的通知》,确保足额提取、支出有据。

持续开展安全施工费专项检查,真正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

深化推进安全施工费提取使用管理。

18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执行《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实施细则》、安责险合同示范文本,遴选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服务典型案例,做好总结推广。

贯彻落实《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标准》,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项目。

实现标准化工地全覆盖。

19

厚植安全发展理念

深入推进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社会共治,充分发动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鼓励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20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保障培训经费需求,健全企业全员培训制度,提升应急防范知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不培训、假培训、未持证、假持证等违法行为。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21

强化安全文化宣传

持续开展“开工第一课”“安全生产月”及现场咨询日活动,倡导工程参建单位实行一线班组安全生产小额奖励制度,引导支持行业协会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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