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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4448478-10_B/2016-0531004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6-05-3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轻钢结构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解读

《临沂市轻钢结构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解读

2016-05-31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轻钢结构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临建发〔2016〕13号,以下简称《规定》),共40条。

《规定》出台的必要性。临沂市是全国小商品集散地,是物流城市,生产厂房、物流市场、仓储等大都采用了钢结构。 2015年11月份临沂普降大雪,气象局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此次降雪是近50年来临沂之最,由于积雪较厚,出现多处仓库、厂房大棚结构无法承重情况。经过调查,经过正规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正常使用的轻钢结构没有在此次雪灾中破坏。

《规定》出台的目的。一是规范我市轻钢结构建设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二是在轻钢结构技术要求上进行了细化。在依据规范、规程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往年气候条件,本着经济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对轻钢结构的设计、施工、检测、监理、验收、使用及维护等在技术上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我市轻钢结构的建设提供了依据。

《规定》明确了各级单位的管理职责。第4条明确指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直轻钢结构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县区轻钢结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轻钢结构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定》强调了轻钢结构技术上的要求。规定从第13条到第19条对轻钢结构设计在技术上提出了要求,第20条到第29条明确了对监理、施工、检测、验收等方面提出了技术性要求,为我市的轻钢结构工程建设提出了技术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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