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问答稿
(2020年2月8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参加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下面,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卫强同志介绍全市建筑工程复工(开工)有关情况。
张局长:好的。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全市全市建筑工程的有关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工程项目847个,其中中心城区376个、各县471个,均已停工。按照市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部署安排,建筑工地将陆续复工(开工),复工(开工)后预计全市用工数量9.7万名,其中使用本县区工人5.7万名,市内其他县区工人2.7万名,省内其他地市工人0.4万名,外省工人0.9万名。
2月7日上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建筑工程复工(开工)情况汇报。2月7日下午,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建筑工程复工(开工)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各区住建部门、有关施工企业负责人会议,对复工(开工)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组织具备条件的建筑工程有序复工(开工),切实做到应开尽开。其中,市级城建重点项目务必于2月10日复工(开工)。
记者:张局长,你好。我们知道建筑工程用工量比较大,人员流动性强,在疫情防控方面我们是怎么考虑的?
张局长:是的。相对于生产经营企业,建筑工地确实是人员多、流动性强,这既是建筑工地的特点,也是疫情防控的重点。我们将采取十个方面的防控措施:
1、研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含应急预案),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内部管理“四个到位”,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2、全面实行实名制管理,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定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员,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当地社区、村居出具的健康证明,并做好登记备案。疫情期间原则上暂不接受外省务工人员,确需使用外省人员的,要排查其抵临时间并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
3、全面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场人员实名制考勤,全部佩戴口罩、出具有效证件,严格体温检测。避免聚集性活动,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4、提前准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设置独立隔离室,无法设置的要按照乡镇(街道)的统一安排确定隔离观察地点。有条件的建筑工地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工作。
5、认真开展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环境卫生达标。
6、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7、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8、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能采用机械作业的,原则上采用机械作业,减少人员聚集。
9、加强工地人员身体检查和防疫知识培训,发现体温异常、咳嗽等身体不适或有与湖北籍人员、疑似病人接触史者,应及时报告所在地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10、强化车辆管理,外来车辆进入工程建设区域前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项目建设区域人员的直接接触。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记者:张局长,建筑企业申请复工(开工)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
张局长:建筑企业申请复工(开工),需要:
1、编制疫情防控方案,包括复工(开工)时间、用工人员情况、物料设备情况、施工计划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填写复工(开工)申请书和疫情防控承诺书;
2、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十项措施,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内部管理“四个到位”;
3、在此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提前2个自然日将疫情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承诺书报县区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和住建部门审核备案。
记者:张局长,建筑工程复工(开工)以后,在质量安全和扬尘治理是怎么考虑的?
张局长: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落实四个方面的措施:
1、实行全面排查,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各分包企业组成检查组,在复工(开工)前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排查。
2、抓好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对确定的返岗和新上岗人员,认真落实安全三级教育;严格落实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3、强化重点部位实体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基坑的支护和排水措施是否符合方案要求,是否对基坑边坡位移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测,坑边有无违章堆载,等等。
4、全面排查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检查停工前已完成部位如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及抹灰质量,检查混凝土及抹灰工程有无受冻现象,等等。
在扬尘污染治理方面,落实三个方面的措施:
1、严格落实“一导则两公示、五喷淋两冲洗、六规范两监控”和“严管十二条”等扬尘治理标准和措施。
2、严格落实在建高层建筑楼层的扬尘治理措施,对重点区域的在建工程主体洞口实行密闭围挡,避免“穿堂风”引起的扬尘污染。
3、严格管控土石方开挖、渣土运输等关键环节,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严管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