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8日至5月15日,我局在官方网站发布了《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临沂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并向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和部分企业发函征集意见,共收到天元建设集团等企业单位提交的6条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反馈意见 |
意见采纳情况或 不采纳理由 |
1 |
(月评等级)4.5中“自评综合得分”未说明是否加权计算,需明确各检查项目的分值权重(如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等项目的分值占比)。 |
不采纳。在附件4《施工项目月自评表》中已注明 |
2 |
4.4.9.4 阶段考评确认的等级,考评综合得分在70分以下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 |
采纳 |
3 |
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受到安全监督机构履职考核单人累积扣分6分及以上的;建议修改为: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受到安全监督机构履职考核单人扣分10分及以上的 |
采纳 |
4 |
建议修改4.9(考评主体阶段考评)4为: 因责令停工整改通知等较多,足以证明项目自评和企业检评资料与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严重不符,或自评、检评资料作假实际未进行自评、检评的。 |
不采纳,因同一项目年度内停工两次及以上的涉嫌项目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应启动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 |
5 |
建议修改5项目考评年度评价5.3.4 加分为: (1)举办县区级安全文明施工类现场观摩会或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的每次加1.5分; (2)举办市级安全文明施工类观摩会或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的每次加3分; (3)举办省级安全文明施工类观摩会或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的每次加5分。 |
采纳 |
6 |
考评结果中是否应考虑企业诚信加分,建议对安全生产评价成绩优秀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增加企业诚信加分机制 |
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