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任务细化落实表
牵头单位(章) 编号:(36)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民生事项 |
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
责任分工 |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领导:刘兴旺;责任科室:物业科;责任人:王绍娟) 配合单位:临沂市财政局。(责任领导:矫晓斌;责任科室:综合科;责任人:朱大海) 临沂市发改委。(责任领导:彭燕;责任科室:投资科;责任人:王寿明) |
具体目标 |
年度目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85个,49086户,468.36万平方米。 ①一季度目标:3月底以前,完成工程改造方案设计、清单编制、工程预算等前期准备工作; ②二季度目标:6月底以前,完成招投标前的财政限价评审,将中央和省市奖补资金分配到位,工程招投标工作完成70%以上,项目开工率达50%以上; ③三季度目标:9月底以前,项目开工率达80%以上; ④四季度目标:12月底前,开工率达100%。 |
推进计划 |
① 3月,完成工程改造方案设计、清单编制、工程预算等前期准备工作; ② 4月,招投标前的财政限价评审完成50%; ③ 5月,招投标前的财政限价评审完成70%; ④ 6月,将中央和省市奖补资金分配到位,工程招投标工作完成70%以上,项目开工率达50%以上; ⑤ 7月,项目开工率达60%以上; ⑥ 8月,项目开工率达70%以上; ⑦ 9月,项目开工率达80%以上; ⑧ 10月,项目开工率达90%; ⑨ 11月,项目开工率达100%; ⑩ 12月,项目开工率达100%。 |
20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任务细化落实表
牵头单位(章) 编号:(37)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民生事项 |
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 |
责任分工 |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领导:刘兴旺;责任科室:供热和住房保障中心项目管理科;责任人:姚健)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具体目标 |
年度目标: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979套。 ①一季度目标:积极推进征收拆迁等前期准备工作,部分项目开工实现突破。 ②二季度目标:争取开工率达到30%; ③三季度目标:争取开工率达到60%; ④四季度目标:确保开工率100%。 |
推进计划 |
①3月,督促和指导县区积极做好棚改项目前期各项工作; ②4月,督促和指导县区积极推进棚改项目开工; ③5月,督促和指导县区积极做好棚改项目推进; ④6月,加强工作情况调度,督促县区加快推进; ⑤7月,督促和指导县区全面抓好任务目标落实; ⑥8月,督促和指导县区积极推进棚改工作,重点关注完成率不高的县区; ⑦9月,督促县区积极加快棚改项目开工,做好工作提示和指导; ⑧10月,督促县区加快完成棚改工作,对尚未完成任务的县区进行督办; ⑨11月,督促县区全面落实年度任务目标完成; ⑩12月,做好年度计划落实收尾工作,确保开工率100%。 |
20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任务细化落实表
牵头单位(章) 编号:(38)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民生事项 |
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 |
责任分工 |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领导:刘兴旺;责任科室: 市供热和住房保障中心;责任人:李翔) |
具体目标 |
年度目标:发放租赁补贴1360户。 ① 一季度目标:起草受理公告; ② 二季度目标:发布受理公告; ③ 三季度目标:各县区审核人员并公示; ④ 四季度目标:发放租赁补贴。 |
推进计划 |
① 3月,起草受理公告; ② 4月,报分管领导批准; ③ 5月,市区在局网站发布受理公告,督促各县区发布受理公告; ④ 6月,受理申请材料,督促各县区及时受理申请; ⑤ 7月,街道办事处审核; ⑥ 8月,各区住建局审核,督促各县区保障部门审核; ⑦ 9月,市民政局牵头审核比对数据; ⑧ 10月,公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督促各县区公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⑨ 11月,函告市财政局及临商银行开户; ⑩ 12月,完成市区600户发放任务,督促各县区完成760户发放任务。 |
20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任务细化落实表
牵头单位(章) 编号:(41)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民生事项 |
实施农村改厕规范升级 |
责任分工 |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领导:马震;责任科室:村镇科;责任人:张振宇) |
具体目标 |
年度目标:推进农村改厕创新模式,不断提升改厕质量,建立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资金、有监督的“五有”后续管护长效机制。 ①一季度目标:着手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调度制度。 ②二季度目标:建立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调度制度。 ③三季度目标:组织农村改厕质量提升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抽查检验。 ④四季度目标:基本完成改厕质量提升、后续管护长效机制的全面建立和完善整治等工作。 |
推进计划 |
① 3月,与省住建厅对接,征求县区意见,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调度制度; ② 4月,形成并推广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调度制度,指导各县区落实“六稳”“六保”相关措施,加快建立后续管护长效机制; ③ 5月,形成并推广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调度制度,指导各县区落实“六稳”“六保”相关措施,加快建立后续管护长效机制; ④ 6月,形成并推广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调度制度,指导各县区落实“六稳”“六保”相关措施,加快建立后续管护长效机制; ⑤ 7月,组织第三方对各县区农村改厕质量提升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进行抽查检验,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 ⑥ 8月,组织第三方对各县区农村改厕质量提升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进行抽查检验,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 ⑦ 9月,组织第三方对各县区农村改厕质量提升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进行抽查检验,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 ⑧ 10月,继续组织第三方对各县区农村改厕质量提升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进行抽查检验,基本完成改厕质量提升、后续管护长效机制的全面建立和完善整治等工作; ⑨ 11月,继续组织第三方对各县区农村改厕质量提升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进行抽查检验,基本完成改厕质量提升、后续管护长效机制的全面建立和完善整治等工作; ⑩ 12月,继续组织第三方对各县区农村改厕质量提升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进行抽查检验,基本完成改厕质量提升、后续管护长效机制的全面建立和完善整治等工作。 |
20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任务细化落实表
牵头单位(章)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号:(42)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民生事项 |
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设 |
责任分工 |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领导:马震;责任科室:村镇科;责任人:张振宇)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领导:赫连海涛;责任科室:经济运行调节办公室;责任人:刘占军) |
具体目标 |
年度目标:选择差异化技术路线,提高清洁取暖的适应性和经济性,确保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省定要求。 ①一季度目标:结合省定任务和各县区工作实际情况,选择差异化技术路线,确定清洁取暖改造方案计划; ②二季度目标:全面完成确村确户,启动清洁取暖工程招标; ③三季度目标:全面完成清洁取暖的工程招标及施工启动工作; ④四季度目标:全面完成省定清洁取暖任务。 |
推进计划 |
① 3月,根据各县区工作实际,明确各自任务完成目标,争取全面启动; ② 4月,各县区开展清洁取暖确村确户工作; ③ 5月,各县区完成清洁取暖确村确户工作; ④ 6月,各县区清洁取暖的工程招标启动工作; ⑤ 7月,各县区完成清洁取暖的工程招标启动工作; ⑥ 8月,各县区开展省定清洁取暖任务工作。 ⑦ 9月,各县区开展省定清洁取暖任务工作。 ⑧ 10月,各县区开展省定清洁取暖任务工作。 ⑨ 11月,各县区开展省定清洁取暖任务工作。 ⑩ 12月,各县区全面完成省定清洁取暖任务工作。 |
20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任务细化落实表
牵头单位(章) 编号:(47)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民生事项 |
加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安全工作 |
责任分工 |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领导:马震;责任科室:村镇科;责任人:张振宇)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领导:赫连海涛;责任科室:经济运行调节办公室; 责任人:刘占军) |
具体目标 |
年度目标:加大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安全保障力度,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户安全温暖过冬。 ①一季度目标:各县区开展清洁取暖安全保障摸底; ②二季度目标:落实各县区清洁取暖安全责任; ③三季度目标:各县区开展清洁取暖安全保障宣传教育,完成清洁取暖设施设备检修维护; ④四季度目标:组织供暖季节督导检查。 |
推进计划 |
①3月,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清洁取暖安全保障的摸底工作; ②4月,做好各县区清洁取暖安全指导工作,责任落实,压实主体责任; ③5月,做好各县区清洁取暖安全指导工作,责任落实,压实主体责任; ④6月,做好各县区清洁取暖安全指导工作,责任落实,压实主体责任; ⑤7月,指导各县区加强清洁取暖安全保障的宣传,落实完成清洁取暖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工作; ⑥8月,指导各县区加强清洁取暖安全保障的宣传,落实完成清洁取暖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工作; ⑦9月,指导各县区加强清洁取暖安全保障的宣传,落实完成清洁取暖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工作; ⑧10月,组织对各县区农村清洁取暖安全保障工作进行检查检验,确保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户安全温暖过冬。 ⑨11月,组织对各县区农村清洁取暖安全保障工作进行检查检验,确保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户安全温暖过冬。 ⑩12月,组织对各县区农村清洁取暖安全保障工作进行检查检验,确保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户安全温暖过冬。 |
20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任务细化落实表
牵头单位(章) 编号:(48)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民生事项 |
实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
责任分工 |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领导:马震;责任科室:村镇科;责任人:张振宇) 配合单位: 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分管领导:王子鹤;责任科室:宗教工作科;责任人:张宗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领导:张玉军;责任科室:生态修复科;责任人:李宁)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分管领导:王爱昌;责任科室:基层卫生健康科;责任人:殷文磊) 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领导:朱树干;责任科室:防火监督科;责任人:黄自浩) |
具体目标 |
年度目标:6月30日前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和用作经营的房屋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工作。 ①一季度目标:指导各县区逐步分类分阶段开展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自建房危房鉴定工作,危房鉴定率过半; ②二季度目标: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民自建房整治工作; ③三季度目标:指导各县区逐步开展全面整治; ④四季度目标:指导县区逐步开展全面整治。 |
推进计划 |
① 3月,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民自建房鉴定率过半; ② 4月,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民自建房屋整治工作; ③ 5月,开展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民自建房屋整治工作; ④ 6月,基本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民自建房屋整治工作; ⑤ 7月,指导各县区逐步开展整治工作; ⑥ 8月,指导各县区逐步开展整治工作; ⑦ 9月,指导各县区逐步开展整治工作; ⑧ 10月,指导各县区逐步开展整治工作; ⑨ 11月,指导各县区逐步开展整治工作; ⑩ 12月,指导各县区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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