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建议字〔2019〕第4号 B
尊敬的李树睦等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住宅改造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关于加强农村住宅改造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很好,分析了农村住宅普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4条具体可操作性的建议,符合当前农村的实际情况。
一、基本情况
市住建局主要是牵头农村危房改造和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工作。
(一)农村危房改造。2012年以来,市住建局按照国家、省里的要求开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012-2018年共计实施危房改造6.7万户,让农村困难群众住上安全房、“暖心房”,同时也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居民的人居环境。
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里在补助对象和操作程序上有着严格的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存在住房危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财政补助为辅。操作程序上,严格执行“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工作流程,实行县、乡镇(街道)、村三级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二)特色村庄建设工作。2012年至2018年,住建部、文化部等7部委分别公布了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全市共有14个村庄入选。同时,省住建厅自2014年以来分别公布了五批省级传统村落名单,共有56个村庄入选。为扩大保护范围,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下,我市成立了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沂蒙传统村落的评选、认定和命名工作,32个村庄确定为第一批沂蒙传统村落。目前,全市共有75个村庄列入国家、省、市传统村落。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级美丽宜居小镇、村庄,1镇2村入选国家级美丽宜居小镇村庄;10镇26个村评为省级美丽宜居小镇、村庄。按照全省美丽村居建设“四一三”行动推进方案,认真做好美丽村居省级试点工作,2018年4个村被确定为第一批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村庄,目前省里正在组织第二批试点村庄的评选工作(全市共推荐到省里10个村庄)。
二、存在问题
(一)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目前,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存在住房危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补助范围不够宽泛,补助资金也有限,主要是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
(二)特色村庄建设方面。一是保护管理机制不健全。主要
体现在建设的自发性和无序性较强,村民自建房多应用现有建筑材料和建设工艺,老旧传统建筑拆除问题较严重;二是传统工艺、技艺、材料缺失,保护修缮存在困难。传统建筑中的石刻雕花技术、房屋结构技术、砖石搭砌技术等,已逐步消失,给建筑保护带来一定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
(一)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切实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问题。一是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对全市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危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在册,建立台账,确保贫困户住危房情况实、底数清,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效实施。二是开展危房改造“回头看”。对2012-2018年危房改造组织实施情况和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整改纠正。三是建立动态保障机制。开展贫困户住房安全再排查、再识别工作,对于新增危房,根据情况抓紧研究制定相应措施,妥善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
(二)抓好美丽村居建设试点,着力打造“沂蒙民居”新范式。一是坚持示范引领。以美丽村居试点为引领,充分挖掘沂蒙乡村民居特色,扎实做好特色村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工作。进一步挖掘村庄资源和民居特色,引导村民塑造富有沂蒙乡村气息、与自然环境协调、又能适应现代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特色村居风貌,为彰显沂蒙乡村特色风貌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二是分类推进实施。坚持宜保则保、宜改则改、宜建则建,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采取搬迁重建、改造提升、传承保护等模式,带动周边区域村庄整体提升。三是加强督促指导。省里正在对第一批试点村庄的试点方案和设计方案进行备案,7月份进行中期验收评估,年底进行最终验收评估。我们将指导县区把握好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切实把试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相信通过您和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危房改造、美丽村居建设等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成效。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3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马震 责任科室:村镇建设科 电话:813876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