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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0-0000165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8-3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026号建议《关于完善棚改旧改建设政策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026号建议《关于完善棚改旧改建设政策的建议》的答复

2020-08-31   作者: 点击数:  


临建建议字(2020)第3


对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026号

尊敬的李金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棚改旧改建设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对于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和完善城市功能具有重要意义。我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自2010年进行棚户区改造以来,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工建设棚改安置房28.1万套、2900余万平方米,改善了约90万人的居住条件,各项工作整体推进规范有序。在工作推进中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在棚户区改造推进中我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每年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列入全市重点民生工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指示批示,分管领导靠上主抓、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工作难题。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并将棚改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对县区的重要考核指标。在工作推进中,我们注重加强市级的工作调度和督导,突出县区的主体责任,强化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建立和完善了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推进机制,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工作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二是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居住品质、提升群众幸福感。对于棚改安置房建设,我市从工程的申报审批、规划设计、工程质量和资金监管等均建立了一整套规范的管理制度。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规范管理,实行保障房项目公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参建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措施。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综合配套,把小区的道路、绿化、供暖、供水、供气、照明、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农贸等公共服务设施,纳入整体规划建设范畴,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配套建设,在竣工验收时同步交付使用,切实改善安置房周边环境和公共服务条件。

三是做好工作保障,推动棚改项目“快建成、快配套、早交付、早入住”。在棚改推进过程中,市住建、财政、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棚改项目资金保障和用地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奖补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棚改专项支持,畅通棚改手续办理绿色通道,积极做好用地保障,全力推进安置房建设。在今年疫情期间,为了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我局于2020年2月17日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棚改项目开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督促县区在落实好疫情防护措施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认真抓好施工组织,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尽快落实全面复工,进一步推动了棚改项目快建成、快配套、早交付、早入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安排,以加快城镇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和配套设施建设为重点,打好“十三五”棚改收官之战,为棚改居民实现“安居梦”,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做出更大的积极贡献。欢迎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31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吴继兵  承办责任人:侯任 电话:820887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上一条:对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030号建议《关于将临沂国际生态城纳入鲁南经济圈战略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90173号建议《关于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职能,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验收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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