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B
临建建议字(2022)第26号
对市人大二十届第一次会议第A20220293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刘梦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受产业政策、政府补贴及资金投入等多方面影响,我国电动车产业得到了飞速发展。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要求,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等十六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临发改能源〔2020〕70号)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各有关方面积极性,切实解决当前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题,并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措施。
去年以来,临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和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通知》(临发改能源〔2021〕242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文件明确提出按照“梯次配置、就近充电”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大力推进我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比例,形成适度超前、快慢相济布局合理的充电网络,至2025年,全市具备建设条件的小区实现公用桩全覆盖、自用桩“应装尽装”,满足居民绿色出行需要,住建局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配合工作,为大美新临沂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我市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