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建建议字(2023)第2号
对市人大二十届第二次会议第A20230009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牛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推进〈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实施方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能够完善住宅使用功能,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品质,方便老年人出行,充分彰显了您对民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前期通过三次电话沟通以及与您面对面的交流,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逐条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希望市政府有关部门能够明确市级承担15万元/台,不止针对五区,也要包含各县,并且数额一致”的建议。
答复:4月初,我局已与市财政部门就县区补贴政策进行过沟通,根据现行财政分担体制,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由各县财政自行承担。下一步,我局将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鼓励各县住建部门加强与县财政部门沟通,参照市管理办法,制定出台符合各县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
二、关于“政府能够出台详细完善的工作实施方案,加大此项工作开展力度,确保此项工作开展有章可循”的建议。
答复:2022年9月16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我局联合市财政局于2022年11月30日出台了《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实施方案》,我局同步印发了《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现兰山区住建部门已经根据《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和《办理导则》有序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今后,我们将及时梳理《办法》实施过程中收到的宝贵建议和遇到的问题,向开展加装电梯工作较好的地市借鉴学习,进一步提升我们的工作效能,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确保做好加装电梯的指导工作,争取这项惠民工程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也请牛军代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