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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585729837/zfw/2019-0000114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06-2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503号提案《关于加强监管 切实改善地下车库空气质量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503号提案《关于加强监管 切实改善地下车库空气质量的建议》的答复

2019-06-20   作者: 点击数:  


临建提案字〔2019〕第43  B

尊敬的王福江委员:

您好。您的《关于加强监管 切实改善地下车库空气质量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是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产物,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密切相关。作为新兴行业,近几年,在我市得到了飞跃发展,物业管理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为近年来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和改善广大业主的生活居住条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地下空间得到大规模的开发和利用,地下车库也越来越多,对物业企业的管理是一个考验。

对此,我们一是按照省住建厅文明行业创建物业标准建设年活动安排的部署要求,加强标准建设,目前已成立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编写小组,对地下车库、车位管理拟定指导标准,物业企业内部管理等标准化建设等。做到文明行业创建与物业管理工作、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相结合,大力弘扬行业精神,积极打造行业形象,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范物业服务行为,着力提高物业管理服务全过程、标准化建设水平。二是我们要求各县区将物业企业对地下车库、车位的管理纳入物业企业的量化考核,作为物业企业量化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我们指导市物业协会今年将组织开展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培训,将地下车库的物业管理纳入培训内容,提高我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的整体素质,不断适应未来物业管理工作的需要。

下一步,我们根据省厅《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评级,近期将公示评定结果。通过强化信用管理,督促企业尽快适应监管方式的改变,把业主的需求放到第一位,下一步将完善对企业适时评价的信用管理机制。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相信经过政府、物业企业和广大业主的共同努力,地下车库的空气质量一定得到改善。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0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王敬远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   电话:8138767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515号提案《关于在学校等行人密集处设立过街天桥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472号提案《关于提升我市物业企业服务水平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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