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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1-0000303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7-1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86号提案《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86号提案《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2021-07-13   作者: 点击数:  

办理类型:A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建政协字〔2021〕第17号

 

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86号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史庆杰委员

您好!《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市建筑扬尘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安排部署各类建筑市政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制定规范标准、打造样板工地强化以点带面、严格把关验收、逐步深入推进”扬尘管控治理模式,持续推动全市建筑工地规范化管理实现长效常态。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实行帮包责任人清单机制。市住建局按照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帮包责任制工作要求明确了22名县级领导分别帮包中心城区22个街道办事处的建筑工地,建立市、区、镇街、工地四一体的建筑工扬尘治理帮包责任制度,落实市级监管、区级主管、镇街协管、工地主责的工作责任体系。

(二)加强部门联动和督查巡查频次力度,实行工地动态化管理。2020年,市住建局先后对全市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扬尘治理进行了四次拉网式大检查,联合市环保局、城管局等部门督查巡查200余次,以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指挥部专家组雷达走航为导向,设立市、区两级住建、城管、环保、交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扬尘污染问题推送群,建立了扬尘污染问题快速处理机制。及时更新扬尘防治动态管控台账,做到项目名称规范、地址准确、责任明晰。

(三)持续强化季节性管控措施,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根据我市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的季节性特点,市住建局出台了《中心城区2020年度秋冬季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方案》,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措施,遏制扬尘污染季节性反弹趋势,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四)扎实开展中心城区工地第三方监管,深入推动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第三方监管从现场巡查、视频监控巡查和PM10在线监测设备校验三个方面深入对中心城区所有在建各类工地、市政工地进行扬尘污染防治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各类扬尘污染违法违规问题,同时实行建筑工地"红黑榜"挂牌管理。2020年9月份以来,第三方对中心城区467个建筑工地累计巡查2000余个次,按照《临沂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挂牌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中心城区各类工地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量化打分。其中9-12月份对综合得分90分(含)以上的1120个工地授挂“绿牌”,对综合得分80分(含)至90分的339个工地授挂“黄牌”,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综合得分80分以下的48个工地,一律予挂“红牌”,公开约谈25家企业,并予以经济处罚和诚信扣分,实行限期整改和重点监管措施。

(五)持续强化科技监管支撑,及时更新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在线监控数据市住建局不断完善中心城区各级在线监测和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持续提升“高空监控+PM10监测+微信群+驻场员”四位一体的扬尘治理监管水平。截至目前,中心城区413个建筑工地、53个市政工地和70家商混站累计接入市城市运行指挥中心PM10监测和视频监控信号1406路。

(六)严管重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扬尘污染违法问题。坚持以市大气污染强化攻坚指挥部“日会商”制度为导向,建立完善了市、区两级住建、城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扬尘污染问题推送群机制,从严从快从重对扬尘污染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依法转办处罚。2020年,处理日会商意见174份,涉及扬尘问题816个,下达督办通知283份,整改率100%。转办处罚扬尘污染违法问题106余个,罚款431万元,并给予诚信扣分。

二、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监管主体责任,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辖区内建筑施工工地调研和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工地扬尘治理问题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引导建筑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人进一步提升环境守法意识,督促加强扬尘治理设施建设和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指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和提标改造,切实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二)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工地扬尘治理第三方网格化监管,确保达标工地常态长效”的要求,加强第三方监管,加大督查频次和力度,充分发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智能监控系统”作用,综合运用雷达走航、PM10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等手段,全面加强各类扬尘污染日常监督检查。坚决遏制扬尘污染群发性增长态势,同时建立常态化执法和定期暗访机制,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并纳入信用系统。

(三)落实考核问责,加大严管重罚。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考核问责办法》,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对监管推诿扯皮、不作为、治理措施不落实、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严肃追究责任。对施工企业不执行“一导则两公示、五喷淋两冲洗、六规范两监控、严管十二条”等规定造成的扬尘问题,综合运用诚信扣分、顶格处罚、限期停工整改等手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罚,巩固高压态势,形成文明施工、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建筑扬尘治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112055。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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