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B
临建政协字(2022)第2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68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尊敬的陈际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市民住房需求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我局接此提案后,领导高度重视,针对您所提建议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和部署,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办。现答复如下:
房屋租赁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展居民住房形式的多样化、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住房租赁市场已经成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培育和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对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构建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您提出的建议很有必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行业法律法规。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层面明确住房出租人、承租人、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相关政府部门的责权利,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对外发布了《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待《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公布实施后,我们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完善相关政策,拓宽租赁房屋来源。一是待住建部《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公布实施后,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制定我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采取措施降低房屋空置率,鼓励个人向专业机构“存房”,鼓励国有存量房源用于发展租赁住房,增加市场租赁房源规模。二是实施商改租策略,积极拓宽租赁面。按照相关政策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统盘考虑,将部分存量商业办公、写字楼及闲置、低效国有厂房,宣传引导依法改造为租赁住房,为群众和产业发展提供更多优质优价房源。
三、加强租赁市场监管,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及通报制度,制定合理的租赁规范与标准,逐步实现管理资源共享,形成分工明确、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同时,依托我市中介行业协会,制定我市租赁行业参考价格供租赁双方进行参考。
最后,感谢陈际科委员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方面的关心,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和吸纳您的建议,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采取有效措施,打通“租”“购”两个环节,加大与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国资委、教育、公积金等部门协调、沟通力度,注重培育和发展长期租赁住房,加快建立多层次、多品种、多渠道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 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