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建提案字(2023)第3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35号
提 案 的 答 复
王观利委员:
您提出的老旧小区改造应当停车与绿化两相兼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物业对绿化管理的义务,有专人负责”的建议
(一)明确职责权限。《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在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内容与合同,第一节中明确约定物业有对公共绿化的维护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的职责。今年起草《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8月完成初审。《条例》中进一步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公共绿化的维护职责。
(二)广泛宣传引导。加强对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推进物业普法进社区、进小区,教育引导业主依法维护权益,全面履行义务。鼓励业主积极参与小区管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良好沟通机制,实现美好家园共建共治共享。
二、关于“做好树种选择和生长保护”的建议
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我们要做到绿化与车位建设并重。一是增设停车位时要大力提倡用草坪花砖代替水泥地面,这样即解决了停车难问题,又增加了绿化面积,可取得一举两得的效果。二是在空间有限的情况下,用高大乔木替代灌木和草坪,在树木下施划停车位,既增加了停车位,又不减少绿化面积。乔木的选择以乡土树种为主,并根据各个小区的不同情况,本着"一区一策"的方案,先搞好绿化建设民意调查,在做好绿化施工方案,最后再付诸实施。三是加大对原有绿化的保护力度,以移栽和挂牌保护为主,杜绝随意砍伐现象的发生。四是拆违拆临,清除小区内堆积杂物,见缝插绿,增加绿地面积。
三、关于“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的建议
市住建局2023年初在老旧小区改造调度会议上作了相关布置,要求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对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急功近利,重视车位建设,轻视绿化种植,随意砍伐绿化树木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对物业企业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约谈通报,计入物业诚信档案。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老旧小区绿化建设,克服老旧小区院内面积小、布局难等问题,车位建设与绿化建设并重,提高老旧小区绿化覆盖率,为居民营造更美好、更舒适的生活环境。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11297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