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建提案字(2024)第7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15号
提 案 的 答 复
朱清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老人取暖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配备颗粒取暖炉进行取暖”的建议
一是生物质能颗粒取暖炉的推广。市住建局指导各县区在充分尊重群众改造意愿的前提下,由各地结合资源禀赋和群实际条件,科学选定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对农村分散清洁取暖用户,积极推进“电代煤”、生物质能炉具等改造方式。目前采取电能取暖和生物质取暖方式的占比分别为40.6%和47.7%。二是争取清洁取暖运行补助。针对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用户多为低收入的中老年人为主的状况,为切实降低群众取暖成本。我局配合财政发改等部门,结合我市改造规模和现行财政体制,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对非省直管县按照约200元/户的标准给予“生物质取暖”改造竣工户给予运行补助。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