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建提案字(2024)第10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50号
提 案 的 答 复
主父文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建设日照友好型城市道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在行道树树种选择、行道树体量和配置模式上充分考虑适当采用反光玻璃纤维等反光材料铺设道路,改善交通日照影响等”的建议
当前新建道路在道路行道树树种选择方面,优先选择树形适中、枝叶疏朗、生长速度适中的树种,以减少对交通视线的遮挡。在树木配置方面,我们采用混合配置模式,结合不同树种的季相变化,形成四季有景的绿化景观。此外在设计初期要求设计人员充分考虑行道树对日照的影响,适当增加行道树间距,确保树木之间有足够的空间生长,减少对交通的影响。比如滨河东路提升改造一期工程在树种选择和间距设置等方面充分考虑日照影响,在道路两侧树种选择方面,优先选择法桐、垂柳等非高大树木。在行道树间距方面,滨河东路全长16km,共种植行道树约4100棵,行道树间距大都采用6m的长间距,既保证了道路日照,又有利于行道树的生长。
在反光材料的应用方面,目前我市并没有在行道树周围或树下铺设反光玻璃纤维,下一步我单位将会同高校、设计院等单位对此项问题进行专项研讨和论证,争取早日应用到具体工程实际中。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