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激发农业农村活力、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有力举措。沂水县在保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稳定土地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助力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健康发展。
一是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工以转包、出租、入股、互换等常规方式流转土地,不断探索委托、托管等其他方式流转土地,实现了农村土地流转形式的多样化。先后下发了《关于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定期发布制度的通知》、《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拓展土地经营权能的意见》,定期发布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
二是明确流转形式,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增加农户劳务收入。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等方式,主要用于粮食规模化种植、果品、烤烟、苗木花卉、蔬菜等产业,土地流转的承载主体是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农村的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拓宽了农民就业渠道,开辟了农民收入新来源。
三是下发了土地出租、入股合同示范样本,搞好土地流转风险防范、用途管制、资格审查等工作,保证土地流转规范运作。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流转土地面积60万亩,占家庭确权耕地总面积的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