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吴继兵通报临沂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并答记者问。
今年以来,市住建局坚持“房住不炒”工作定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系列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限价、限转、双限一竞调控政策,强化市场监管力度,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有序发展。1-10月份,全市预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04.8亿元,同比增长7.3%;全市商品房新增预售面积1484万㎡,同比增长10.8%;全市商品房网上签约销售面积1283万㎡,同比降低8.9%。
首先,向大家介绍近期实施的“双限一竞”调控政策。
今年,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对中心城区范围内易出现高地价、高房价的地块,实行“双限一竞” 的调控措施,加大住宅供应力度,从源头上解决部分热点区域房屋价格过快上涨、房源紧缺问题。调控措施实施以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产生了较大反响。下面,我对大家比较关心的“双限一竞”调控政策进行解读。
一是如何制定土地出让最高限价。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拟出让宗地所在区位、周边地块出让竞价程度、楼面地价、溢价率等情况,提出拟出让宗地的土地出让最高限价。
二是如何制定商品住宅销售备案均价的最高限价。由市住建局按照不高于同区域、同时期、同品质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原则,提出商品住宅销售备案均价的最高限价。
三是如何实施公开交易组织。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挂牌出让公告中,列明宗地出让时商品住宅最高限价、土地最高限价,以及竞价达到土地最高限价时竞配建公共设施资金的具体交易规则和后续监管要求。
四是竞得的公共配套设施资金是否影响商品住宅限价。“双限一竞”调控政策限定了出让时的最高地价、最高房价,避免了房价、地价异常波动,是防止出现地王、楼王的有效调控措施。当市场竞价达到两者最高限价时,转入竞配建公共设施资金,所得资金主要用于道路、绿化、学校、幼儿园等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取之于社会,用之于民众,符合市场配置资源规律和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所得资金不计入出让地价、楼面地价,商品住宅仍按照限定的商品住宅销售均价进行销售,住建、行政审批部门将在预售环节严格把关,确保限价政策的落实。
第二,向大家通报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的情况。
在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同时,我局立足自身职能,从群众反映较多的违法违规问题入手,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市场秩序。2019年,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等单位参与,集中开展了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活动,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常态化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对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多次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未按规定公示相关信息、涉嫌虚假宣传、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等问题。分3批次,共检查房地产开发项目85个,发现违规房地产开发项目25个,责令整改并移交市城管局立案处罚。根据检查情况,已分2批次对17家违规企业进行了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查处一批、警示一片的舆论态势。通过检查整顿,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行为,维护了商品房市场秩序,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下一步,针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继续探索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一方面,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建立统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平台,对开发企业信用评级进行动态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前移监管关口,及时掌握问题苗头,查找根源,重点监控、跟踪检查,严把预售监管资金拨付、竣工综合验收关,形成“源头控制、跟踪检查、闭合把关”的全过程监管机制,防止形成新的历史遗留问题。
记者:能否谈一下对商品住宅装修标准的监管措施?
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和市场发展需求,近年来我市精装商品住宅已成为住宅发展新趋势。针对部分精装房交付使用中出现的矛盾纠纷,根据有关规定,借鉴外地先进做法,我局从销售环节强化了商品住宅装修标准和价格的监管措施。一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精装修项目装修具体方案(包含装修设计图、与装修企业签订装修合同),内容涵盖装修材料和设施设备品牌、型号、材质等,作为装修价格依据,从源头把关。二是对精装标准及相应材料价格进行详细测算,核定科学准确的精装修价格标准。三是要求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前建设完成并公开展示样板间,对样板间的交付标准及非交付标准进行标注,做到实际交付房屋和样板间“所见即所得”。样板间保留时间须至项目交付后三个月。
记者:群众反映房地产中介问题比较突出,对房地产中介的管理,采取了哪些有效的监管措施?
随着临沂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不断扩大,中介服务机构大量涌现。由于没有统一的准入规定和要求,中介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差别较大,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经营现象。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近年来我局一直坚持抓长效、抓落实,严格规范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行为。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为中介机构管理在政策上提供支撑。针对二手房市场存在的问题,我局联合城管部门对二手房中介机构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规范,对执业不规范的中介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和立案处理,并采取“回头看”的形式进行复查。
下一步,针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顿规范:
一是开发全新的房屋交易和租赁管理平台。通过新平台将机构名称、从业人员、房源发布、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情况等信息纳入平台,对中介机构形成信息化动态管理,通过实行平台准入和准出制度,真正将中介机构纳入到市场监管范围。
二是设立公示制度。通过媒体公布中介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是建立执法检查联动机制,我局将加强与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优化执法环境,形成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