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现就做好售楼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开发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完善售楼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确保售楼场所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要根据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合理确定售楼场所开放时间。严格售楼场所人员管理,落实工作人员自身防护要求。对入场人员进行健康码核验、体温检测和来访登记,禁止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进入。入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的不得进入。售楼场所应充分配备口罩、消毒用品、一次性手套等卫生防疫用品,确保满足需要。
三、要做好线上预约和导流,妥善控制售楼场所人员流量,一名销售人员每次只接待一组客户,每次不得同时安排两组以上客户参观样板间。做好售楼场所接待室、样板间、卫生间等部位的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开展楼盘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时,尽盘采取互联网、虚拟现实技术(VR)、网络视频等方式,减少人员直接接触。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