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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2-0000147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4-2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全员培训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全员培训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

2022-04-25   作者: 点击数:  

市直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为规范市直各建筑施工企业全员教育培训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和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依据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市直建筑市政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主要检查市直各建筑市政施工企业是否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章制度,是否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培训制度、档案记录是否存有弄虚作假现象;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新入职人员培训情况,是否存在未持证上岗,未经培训上岗等情况。

(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建立情况

1.企业安全培训档案。检查企业安全培训档案是否包括培训计划、学员名册及考勤纪录、学员考核成绩统计表、综合考评报告。企业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的,还应当包括与培训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等内容。

2.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检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是否包含学员登记表或新入职从业人员登记表,历次接受安全培训的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安全生产奖惩记录、培训合格证书等内容。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市直管辖的建筑市政施工企业。

三、检查时间、方式及步骤

(一)检查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5月25日。

(二)检查方式:采取内业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

1.内业资料检查。市直各建筑市政施工企业将涉及上述内容证明材料等于5月18日前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审核。

2.现场检查。对书面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四、整改处理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全员培训、存在各类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等问题,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临沂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给予信用扣分,依法移交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 王 涛 0539-8051923

尹廉清 0539-7673668

李奉林 0539-7673669

附件:《市直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检查表》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5日

  
附件【市直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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