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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2-0000253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2-07-0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2022-07-06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办公室、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局、临沂综合保税区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科室专人对接,认真做好配合工作,请确定1名工作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于7月6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同办公邮箱)。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检查事项,结合当地实际开展2022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建立检查对象库,并随机抽取不少于5%的检查对象,并以企业或项目为单位填写检查记录表(附件3-附件6);已完成本年度检查的,根据鲁建建管函〔2021〕3号要求,备齐相关检查资料。

检查对象库:1、建筑施工企业(含装饰装修企业)、监理企业。重点检查近三年来新获批的企业资质,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只检查有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含增项)的企业。2、招标代理机构。3、在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时间。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于7月20日前完成检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7)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同办公邮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于8月10日前对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附件8)。

二、检查结果处置

抽查结束后,将监管情况录入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在本行政区域内通报,同时在部门网站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完成的,将依据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信用惩戒。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以省住建厅文件为准。

联系人:李奉林 联系电话:13153916769

协同办公邮箱: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5日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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