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管,根据《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临沂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现就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牌子)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制定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
3.依法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
4.依法调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罚;
5.对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招标代理市场秩序;
6.依法受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投诉。
二、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协助制定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
3.承担市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的业务指导;
4.承担市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中标公示的办理工作;
5.承担市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情况书面登记报告工作;
6.承担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
7.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保障服务工作;
8.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初审和日常行为考核的服务保障工作。
特此通知。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