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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1-0000242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12-0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沭县:“七道闸”严防住宅工程渗水

临沭县:“七道闸”严防住宅工程渗水

2021-12-03   作者: 点击数:  

“设计单位应编制防渗水设计专篇”、“建设单位应将防渗水所需费用列入招投标文件”、“监理单位对渗水问题防控措施组织和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控”……。日前,山东省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文件,全面启动“新建住宅工程渗水问题专项治理年”行动,设置了7个关口,严防新建住宅工程渗水。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日趋繁荣,临沭县住宅工程开工面积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是一些新建住宅工程渗水等常见质量问题发生率在上升,为切实解决好这一问题,临沭县经过多方实地调研,决定开展渗水问题治理专项行动,从工程设计、建设单位、施工过程、监理过程、竣工验收、业主验房、投诉处理等七个方面严把关口,牢牢控制工程质量,严防住宅工程渗水质量问题。本次专项行动为期一年,至2022年底结束。

在工程设计方面,临沭县要求设计单位应编制防渗水设计专篇,保证设计深度符合质量常见问题防控要求,明确具体施工措施,绘制相应节点构造详图;施工图审机构要对防渗水设计及设计变更进行重点审查,凡是未落实上述要求的不予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设计单位应参加防水设计专项图纸会审、防水工程样板验收和防水工程专项综合验收,对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在建设单位责任落实方面,规定建设单位是防渗水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应将防渗水所需费用列入招投标文件,在工程开工前下达防控渗水任务书,明确内容和目标,将防控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列入工程检查和验收内容;不得将防水工程肢解发包,不得随意变更工程防水设计内容,不得以优化设计的名义降低工程防水设计标准;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工程渗水防控专项图纸会审,对图纸防水设计深度达不到防控标准的提出变更要求;严格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严格组织防水工程专项综合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在压实施工单位责任方面,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渗水问题治理技术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必须对一线操作技术人员进行防渗水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按程序进行详细的防渗水技术交底,严格过程控制,严把中间验收环节,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工程完工后要编写住宅工程防治渗水总结报告,否则不予组织工程验收。

在工程监理方面,要求监理单位切实做好渗水问题防控措施组织和落实情况的全过程监控,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防渗水分项工程和关键环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方式开展监理;加强防水材料验收,参加样板验收及防水工程专项综合验收。

在工程竣工验收方面,要求参建各方严格落实竣工验收主体责任,住宅工程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要在监理预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实施。

推进落实业主预验房制度,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至 交付业主使用前,鼓励设立业主开放日,由建设单位通知业主分批次对拟交付使用的房屋进行预查验;建设、施工、监理、物业等企业人员共同对分户内有防渗漏要求的房间及相关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确认、登记,并由施工企业进行维修,实际交付使用时,由业主对质量问题维修情况进行确认。

完善住宅工程放渗水质量保修与投诉处理程序。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渗水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直接负责处理;工程交付使用后出现的渗水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通知责任单位进行保修处理,责任单位不履行保修业务的,建设单位应当先行组织维修。(英荣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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