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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4-0000196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6-0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办2024年度第一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的通知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办2024年度第一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的通知

2024-06-06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局,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广大考生: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我市近期将举办2024年度第一批建筑(含市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人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定于6月15日进行考试,共安排5个考试场次:

上午三场:8:30—9:20 09:50—10:40 11:10—12:00

下午两场:14:00—14:50 15:20—16:10

(二)考试地点。临沂职业学院经开校区J01楼、J02楼,地址:临沂市经济开发区香港路和李公河路路口东北。

(三)准考证打印。本次考试由系统随机分配考试日期和场次。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12日9:00~6月15日15:30。考生所在企业应在考试前登录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统一打印准考证发放给考生。由于每名考生每年只能报考1次,因故无法按期参加本次考试的,其所在企业务必于6月12日8:00前为其取消报名,以免影响后续考试批次报名。

(四)电子证书申领。考生考试合格并经公示无误后,按照规定流程及时申领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的申领流程请在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首页“文档下载”中查询及下载。

二、考场纪律

(一)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场时需进行人脸识别和身份证核验,考生应提前检查身份证是否消磁、损坏,避免因身份证信息校验不通过而无法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其他证件无法通过核验,本次考试不使用电子身份证。

(二)开考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三)严禁携带手机、电子记事本、移动硬盘、U盘以及书籍、小抄等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均按违纪作弊处理,请考生提前将个人物品妥善存放。

(四)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管理。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情形,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试诚信要求

(一)加强考前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考试作弊将影响考生个人信用和所在企业社会声誉及生产经营活动。考生所在企业要加强考前教育,引导考生端正考试态度,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提高对考试违纪违法危害严重性的认识,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发生。考试期间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共同做好考试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出公平公正和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处罚力度,严肃考风考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协同公安、工信、纪检监察等部门,采取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巡查、手机信号屏蔽、金属探测设备检测等严密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违纪违规考生及所在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其中,考生作弊的,将作弊情况通知其所在企业,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通报;考生所在企业组织、参与作弊的,将考生及所在企业作弊情况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通报,并根据有关规定进一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各有关企业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有关人员,保证考生知晓考试安排及诚信规定等要求,做好准考证打印、发放等组织工作。

(二)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组织所属企业加强考前警示教育。一是宣讲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宣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二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警示。要向考生及所在企业讲清楚违纪违规处理方式,算清楚违纪违规成本,积极倡导诚信考试。三是要将诚信考试教育纳入企业教育培训体系,建立长效教育机制。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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