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办公室,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我市2023年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和证书延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2月28日前届满,需要在本年度进行延期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延期条件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经所在企业申请证书延续。
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证书延续:
(一)在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二)信用档案中无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
(三)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且在证书有效期内参加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满24学时。
不符合证书延续条件的应当申请重新考核。不办理证书延续的,证书自动失效。
三、继续教育方式和要求
(一)为方便企业灵活安排人员参加学习,继续教育学习工作贯穿全年进行,全年计划组织6个学习批次,每2个月组织一次。参加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批次参加学习。
(二)继续教育学习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学习方式和时间安排请参见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报名通知,参加人员可自愿就近选择培训单位进行学习。
(三)参加人员应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申请证书延期。
(四)继续教育培训单位:
1.临沂职业学院 ,地址:罗庄区湖东路63号,咨询电话:0539-2076075,联系人:李公友。
2.临沂天元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地址:兰山区通达路22号,咨询电话:0539-8290532,联系人:万胜涛。
四、证书延期
证书延期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于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handong.gov.cn/)提交延期申请。
具体操作方法:在网站首页搜索框中选择“政务服务”,然后输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搜索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延期”事项中选择“省本级”,点击“立即办理”,登录个人帐号,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申请材料,提交企业审核,企业审核通过后,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受理。
延期审核通过的,持证人可登录“爱山东”APP下载使用电子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严肃学习纪律。参加人员应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不得迟到、早退,不允许他人代替听课、考勤。
(二)严肃课堂纪律。参加人员要认真听讲,尊重授课老师,不得在线下授课、考试期间讲话、吸烟,扰乱课堂秩序。
(三)严格考勤制度。培训单位在继续教育学习期间进行定时和不定时考勤,未参加考勤或考勤学时不足的,视为继续教育学习不合格。
(四)、培训单位在培训结束后及时将继续教育合格名单报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将报名资料、授课内容、考勤记录、测试成绩等有关材料妥善保存备查。
(五)培训单位要根据现行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学习人员、授课老师和有关工作人员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六)各县区住建部门、各有关企业要认真组织本县区、本企业有关人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按时进行证书延期。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