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建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山东东方电能有限公司3家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八号政务服务中心14楼1408房间,邮编:276000,联系电话:0539-813876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及电话。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6日
附件:2021年第五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表
附件
2021年第五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资质 |
审查意见 |
1 |
山东东方电能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 |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丙级 |
同意 |
2 |
山东和易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 |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丙级 |
同意 |
3 |
山东大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 |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丙级 |
同意 |
4 |
山东大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 |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