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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585729837/zfw/2020-0000077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5-2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东墩花园经济适用房项目尾房销售公告

东墩花园经济适用房项目尾房销售公告

2020-05-27   作者: 点击数:  

东墩花园项目位于高新区马厂湖镇东墩村启阳路与临西十一路交汇处往西100米路南,由山东广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共建14栋多层住宅楼,现面向社会公开销售剩余9套房源,户型面积从84-91m²,销售均价为:主房2110元/平方米、配房1087元/平方米。受理申请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0年5月27日至6月04日)。申请条件及方法如下: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居民家庭或达到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未婚居民,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1、申请人具有临沂五区常住户口(兰山、河东、罗庄、经开、高新);

2、申请人家庭提交申请的上年度(指从提交申请的上个月底起算,上推12个月)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2019年度临沂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912元);

3、在申请地(指拟申请的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区,以我市五区的行政区划为准)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米;

4、申请人(包括共同申请人)无商业性房产,未享受过经济适用房、房改房或集资建房;

5、申请人(包括共同申请人)无超过15万元(含税价格,以购车发票税后价格为准,二手车无发票的需到正规评估公司评估)的车辆(两辆车(含)以上不论价值,均不符合条件);

6、申请人(包括共同申请人)名下工商注册资本或投资额不能高于(含)20万元;

申请人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自查,经自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可到项目售楼处领取申请表,也可以直接在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申请表。申请表包括:《临沂市住房保障收入财产申报表》、《临沂市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承诺书》、《临沂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认定书》、《临沂市中心区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收入及财产核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租赁合同、机动车登记证、营业执照,以上均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申请人在填表后连同相关材料报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进入审核认定流程。申请受理截止后,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将受理的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家庭信息及资料于2020年6月 22日前报送至区住建局。

申请人可在户口所在区政府网站查询审核认定结果。房屋配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兰山区8069606 罗庄区 2076885 河东区 7116957

高新区7958667 项目售楼处7952369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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