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2〕95号)、《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政策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26号)和《临沂市市级租赁型人才公寓分配暂行办法》(临建发〔2024〕3号)相关规定,拟于近期组织对7月20日公示的符合人才公寓申请资格人员进行选房。其中,市级人才公寓定于8月16日选房,县区人才公寓选房时间由各县区确定后另行通知。现将市级人才公寓选房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房地点
临沂应用科学城人才学术交流中心二楼201会议室(位于兰山区北城新区长沙路西首与羽山路交汇处,从北门进入)。
二、选房人员
申请本批次市级人才公寓且符合申请资格的人员。根据本批次市级人才公寓分配数量500套(可供570人租住)的实际情况,本批次高层次人才(5人)、博士研究生(58人)、硕士研究生(354人)以及摇号排序153号(含)以内的本科生作为正式选房人员。在选房过程中因申请人放弃而剩余的房源,摇号序号154号(含)之后的本科生,可按照序号依次递补选房,选完为止。
三、时间安排
8月16日(周五)上午8:00,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选房。
8月16日(周五)下午3:00,摇号序号1—153号本科生选房。摇号序号154号(含)之后的本科生,可作为递补选房人员。
四、选房规则
1.按照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依次选房,选完为止。同一人才层次,按照摇号排序选房。
2.选房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选房地点集合,参加选房。选房人员未按时到场选房的,工作人员有权安排该序号后的人员选房,该选房人员可以排在本人才类别最后选房;错过本人才类别选房的,可以安排在下一个人才类别最后选房;仍错过选房的,安排在本科人才类别的最后选房。
3.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参加选房。因故不能参加选房的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选房,选房时,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看房安排
8月14日-15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万和广场人才公寓(北城新区广州路与蒙河路交汇西北,从东门进入)开放,申请人可实地参观。
咨询电话:13053971933,13053972011。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临沂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