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园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公用事业有关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局于六月下旬至七月上旬组织专家对各县区(开发区)公用事业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工作部署,结合近期公用事业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市住建局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抽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各县区(开发区)今年以来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简化水气暖报装工作、城市(县城)清洁取暖建设推进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的情况看:
(一)简化水气暖报装工作深入开展。各县区(开发区)主管部门能够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0]67号)和《关于在水气暖报装等市政公用行业开展“四办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鲁建城建字[2020]10号)要求,进一步优化报装办理流程,推进水气暖报装网上办理。目前,所有县区均实现了水气报装网上办理,其中兰陵县实现了水气暖网上报装。
(二)城市清洁取暖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各县区(开发区)按照《临沂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城市(县城)清洁取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并建立了清洁取暖建设详细台账。截至目前,全市城市(县城)清洁取暖建设开工面积达到373.99万平方米、开工率74.8%,完工245.57万平方米、完工率65.7%。其中,兰陵县、沂水县、平邑县已经完成了清洁取暖建设任务,沂南县、蒙阴县、莒南县开工率超过了100%。
(三)燃气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取得新成效。各县区(开发区)燃气主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燃气安全管理的要求,积极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持续开展了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其中,全市共排查工业企业违规建设LNG等燃料用气储存使用设施230处。大部分县区(开发区)通过聘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系统全面的隐患排查,提出隐患整改方案,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兰山区、高新区住建局建设了信息化监管平台,进一步提升了智能化管理水平。兰山区、河东区、高新区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建立了日常管理+定期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查+政府主导相关部门联合检查的工作机制,建立隐患台账、跟踪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二、存在的问题
从这次督查的情况来看,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简化水气暖报装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做实做细。根据要求,6月底前,实现用水用气报装“网上办”“掌上办”,暖网上报装2020年采暖季前实现。目前,个别规模小的公司尚未实现,个别企业办事指南、服务承诺还不完全符合要求,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清洁取暖建设进度需要进一步加快。从各县区(开发区)建设进度来看,工程建设进度不均衡,费县、临沭县清洁取暖工程尚未开工,按期完成任务压力较大。三是燃气隐患治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通过本次督查发现,郯城县、平邑县、沂水县、临沭县、兰陵县、莒南县、沂南县主管部门燃气隐患整改台账不完善,“闭环”管理没有有效形成。在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中,各县区做了大量工作,但是还存有“习惯性安全隐患”等问题,还存有“尾子”,特别是企业自建内部违规建设供气站使用监管的压倒性态势尚未形成,沂水县企业自建内部违规建设供气站不减反增。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简化水气报装、城市(县城)清洁取暖建设及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县区主管部门要攻坚克难,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做好简化报装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在水气暖报装等市政公用行业开展“四办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鲁建城建字[2020]10号)要求,加快推进水气暖报装网上办理。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水气暖专营企业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供水、燃气、热力等地方服务标准、规范,修改完善办事指南、服务承诺。广泛开展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听取意见需求,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家门口”办事。
(二)严把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建设。尚未开工、完工的县区(开发区),要把握关键时间节点,倒排任务工期,细化进度要求,统筹安排好方案制定、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群众冬季正常取暖。
(三)多措并举,稳步提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水平。一是要建立部门制度化、常态化联动机制。各县区主管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切实做好本县区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对工业企业建设LNG等燃料用气储存使用设施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建设的要坚决予以取缔。二是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要认真梳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督查组反馈的整改意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主管部门要跟踪落实,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毕后要进行复查。对思想不重视、隐患整治不彻底甚至被动应付的燃气企业(站点),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管重罚。三是突出重点,持续抓好隐患排查整治。要结合本县区燃气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辖区内燃气企业(站点)进行全方位“诊治”,切忌大而化之、笼而统之,搞形式、走过场。
请各县区(开发区)主管部门结合《公用事业有关工作专项督查情况反馈表》,于7月24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住建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