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沭县水利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林水务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临沂蒙山旅游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通知》(临汛旱办电[2019]2号)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做好应对干旱的充分思想准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督导,指导城市供水企业严格落实水源保障措施,完善供水应急预案,加强供水管网管理维护力度,确保城市供水正常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城市供水水源地保护。各县区(开发区)要加快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水源短缺等紧急状况,要配合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从源头上解决水体污染问题。供水企业要与水源管理单位建立联动机制,根据季节及水源水质变化,加大对原水水质关键指标的检测频次,制定科学可行的水源调配方案,强化监测预警,有效降低原水污染风险。
二、严格规范水厂运行管理。城市供水企业要严格执行《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标准、规范,实施精细化管理,规范药剂投加、设施运行的操作规程。要加强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全力做好水质检测工作,准确掌握原水水质及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处理工艺和参数。要加强消毒环节管理,合理选择消毒方式,严防消毒副产物的产生。要在厂区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红外监控设备,加强泵房、消毒间、清水池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护和管理。要委托有资质和能力的检测机构做好水质月检和年检工作,做好资料存档和台帐记录工作。
三、加强供水管网维护管理。城市供水企业要加强供水管线巡查、管道抢修、阀门维护,实施巡查、检漏管网区域责任制,对重点管线区域进行标识和警示。完善突发性爆管应急处理程序,组织爆管抢修应急演练,提高抢修效率,停水超过24小时的,应安排应急供水车为居民提供基本用水。加快改造存在水质安全风险的二次供水设施,鼓励和引导产权人将供水设施移交或委托供水企业进行运营维护,实行专业化管理。
四、加强水质监管。近期,城市供水企业要加大城市供水水质水质检测频率,随时关注水质变化。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供水企业水质监管力度,要与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会商沟通机制,及时互通、共享掌握的水质信息,形成饮用水保障合力。发现水质不合格问题的,要进行通报或约谈,督促尽快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
请各县区(开发区)主管部门务必于6月17日前将城市供水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至市住建局公用科。其中,市区五区报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