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水务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水产水务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临沂蒙山旅游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按照住建部《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建城[2013]48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号)文件的要求,根据省住建厅部署,现将2018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内容
对中心城区、九县及临港区2018年度城市供水规范化情况(评分表见附件1)和二次供水管理情况(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考核。在供水服务考核中,重点考核简化用水报装服务落实情况,填写简化用水报装调查表(见附件3)。
二、考核有关安排
5月下旬至6月中旬,开展自查;6月下旬,市局结合日常工作和各县区自查情况,对部分县区进行抽查,抽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自查工作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确保结果客观、准确。二次供水管理情况考核今年为首次考核,请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考核项目对相关管理工作进行梳理,完善考核材料。考核工作要突出实绩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2、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难以立即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措施和时限。各县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对简化用水报装开展实绩实效核查,对专营企业发布的服务指南、办理规范等进行核实规范,超出省市要求的立即整改,保证用水报装的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不含设计施工)。
3、工作情况报告及县区评分详情表、调查表(附件1、2、3),请于6月20日前报市住建局公用科。
联系人:陈斌;协同办公邮箱:市住建局公用科。
附件:1.城市供水规范化考核评分表
2.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情况评分表
3.简化用水报装调查表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