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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0-0000595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19-04-1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公用事业有关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公用事业有关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2019-04-16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罗庄区水务局、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沭县水利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水利水产水务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临沂市蒙山旅游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近期工作安排,市住建局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市公用事业有关工作专项督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4月中下旬,每个县区(开发区)1天。

二、督查对象

各县区(开发区)公用事业主管部门。

三、督查形式

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根据各县区(开发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抽查2-3家燃气经营企业(站点),并抽查1个水气暖报装服务窗口。

四、督查内容

重点对各县区(开发区)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落实属地管理及部门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督查。主要督查内容如下:

(一)简化水气暖报装方面。主要督查简化水气暖报装工作进展情况,是否已进驻当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各县区(开发区)主管部门是否监督有关专营企业压缩报装申请材料、优化流程、缩短时限,实现了用水、用气、用暖报装的时间分别不超过3个工作日(不含设计施工)。

(二)城市(县城)清洁取暖方面。主要督查城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情况;是否按照清洁取暖建设计划分解了工作任务、建立了工作台账;分散清洁取暖建设项目是否确定了实施主体。

(三)燃气安全管理方面。主要督查全市燃气安全检查紧急行动开展情况;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情况;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燃气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及燃气安全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五、组织安排

市区由市公用事业管理处负责督查;各县和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由局公用事业科负责督查。其中:

第一组:督查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督查人员:市公用事业管理处有关人员、公用事业行业专家。

第二组:督查郯城县、莒南县、沂南县、临港区。

督查人员:张燕、公用事业行业专家2名。

第三组:督查兰陵县、沂水县、费县。

督查人员:王友田、公用事业行业专家2名。

第四组:督查蒙阴县、平邑县、临沭县。

督查人员:陈斌、公用事业行业专家2名。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区)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查工作,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和相关档案资料;

(二)督查结束后,市住建局将就督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进行全市通报;

(三)本次督查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等廉洁自律要求。

附件:公用事业有关工作专项督查情况反馈表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5日

公用事业有关工作专项督查情况反馈表

县区(开发区)


现问



备注:对于现场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责令该县区(开发区)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当场开具整改通知书,督查情况反馈表中应注明。

督查人员(签字): 被督查县区负责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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