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供热服务中心,各县区(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水气暖专营单位: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对照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做好获得用水用气指标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获得用水用气指标是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开发区)主管部门和相关专营单位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前期营商环境评价集中填报和问卷调查情况查找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深入研究,不断提升用水用气服务水平。
二、迅速行动。各县区(开发区)主管部门和相关专营单位要对照省厅通知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对于通知所列已经开展的重点工作按要求继续补充完善,对于未开展的工作或任务要制定计划,按照计划加快推进,争取在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开始前完成相关工作。各专营单位要完善自有报装业务系统,并于六月底前实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
供热专营单位要参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市供热服务中心,各县区(开发区)主管部门负责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各专营单位,并督促各专营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