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办公室,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提高燃气行业管理水平,规范检查监督行为,依据《山东省燃气安全检查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近期我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安排,市住建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燃气安全专项督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年6月上旬。
二、督查对象
各县区(开发区)燃气主管部门。
三、督查内容
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和抽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各县区(开发区)燃气主管部门落实属地管理及部门监管责任情况进行督查,并随机抽查2-3家燃气经营企业(站点)。主要内容如下:
(一)全市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二)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
(三)市安委会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执法评估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四)《山东省燃气安全检查监督办法》规定的有关内容。
四、组织安排
本次督查共分为四个组,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督查兰山区、费县、平邑县。
组长:李爱军,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王尊、宋连平、燃气行业专家2名
第二组:督查罗庄区、临沭县、莒南县。
组长:尤洪庆,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刘雷、任军朝、燃气行业专家2名
第三组:督查河东区、沂南县、沂水县。
组长:孟庆民,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冯俊达、康昊、燃气行业专家2名
第四组:督查郯城县、兰陵县、蒙阴县、高新区。
组长:吕来生,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王友田、陈斌、燃气行业专家2名
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确定。
五、其他要求
(一)各县区(开发区)燃气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查工作,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和相关档案资料;
(二)督查结束后,市住建局将就督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进行全市通报;
(三)本次督查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洁自律要求。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