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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2-0000296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9-0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2-09-09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住建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沂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办公室,沂河新区筹建办规划建设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推动全市消防审验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消防审验管理。要依法依规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对依法需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加强管理,落实“审验一致”工作要求,按照法定文书样式作出行政审批意见,做到应办尽办、程序合法、过程透明。不得擅自改变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的特殊建设工程范围,不得随意取消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手续。

二、严格执行消防审验技术导则。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出台的消防审验实施细则和技术导则,把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关口。严格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导则》相关规定,参照《消防设计技术文件范本》格式要求,切实规范和统一消防设计文件格式内容、设计审查要点和审查流程;严格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导则》相关规定,切实规范和统一消防查验报告、验收程序、验收标准、项目检查评定。

三、规范消防审验流程标准。要结合“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科学制定消防审验办事指南,不得擅自增加许可条件和申请材料,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等内容,制定“明白纸”,实行主动告知,确保工作流程清晰、环节标准明确、服务对象明白。主动公开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结果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进一步提升“双公示”信息质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第十七条以及规范、文件有明确许可的建设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审查主管部门严格审查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的申请,按程序将申请材料报送省住建厅,由省住建厅组织开展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开展相关审查,专家评审意见作为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的依据。

五、强化消防审验执法监管要切实增强各方责任意识,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参建单位主体责任,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受理投诉举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线索,认真调查核实,严格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人员依法处罚,并建立执法处罚台账。以“零容忍”的“铁腕”手段,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切实纠正查处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宽松软”问题。

六、妥善处理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办理但未办理消防手续的既有建设工程,经依法依规处理后,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条件下,可以补办消防手续。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含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应按设计功能对应的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既有建筑改造利用不改变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宜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得低于原建筑物建成时的消防安全水平。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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