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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1-0000039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11-2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转发《关于尽快启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关于尽快启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0-11-20   作者: 点击数:  

转发《关于尽快启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现将《关于尽快启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启动本辖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部门协调、落实工作责任。住建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县、乡镇、村居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现排查整治工作全覆盖。

   二、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完成任务。各县区务必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任务;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面排查工作。同时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县、乡、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做好培训工作、充分依靠。要以县区为单位做好农村房屋安全

隐患排查培训工作,务必于11月24日前完成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包村干部培训工作,尤其是平台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培训镇、村全覆盖。培训内容要全面、有可操作性,让信息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填报内容、填报要求。

   四、完善信息报送、加强督导通报。按时报送排查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县区11月24日前将培训工作情况和影像资料报送至村镇科邮箱;每月11日、26日前报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情况,2020年12月28日前上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工作总结和重点整治工作方案。市住建局将定期调度通报各县区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进度缓慢的县区全市通报。

 


      临沂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专班

                                 2020年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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