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2月21日-24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2月27日-2020年3月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9-87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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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山东恒欣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项目二期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
临审服投资许字〔2020〕23002号 |
2020-2-21 |
2 |
关于光大绿色环保处置(临沭)有限公司临沭县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验收合格的函 |
临审服投资许字〔2020〕23003号 |
20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