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园区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清单和2021年度检查计划的通知》的要求,近期,市住建局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中央八项规定
二、检查时间和内容
1. 检查时间:10月26日至11月10日
2. 检查内容:
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是否依法接管物业服务项目;是否按要求进行承接查验;是否依法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备案;是否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及相关资料;是否按规定终止合同;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是否将全部服务委托给他人;是否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是否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是否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是否未经同意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是否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是否定期报送信用档案信息、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是否及时报告业主入住情况;是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等情况。
三、检查组成员
王绍娟 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科长
杜加广 市供热和住房保障中心物业行业服务科副科长
李士良 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
侯 伟 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科员
联系人:李士良,联系电话:8219825
四、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认真开展相关检查任务。
(二)各县区要积极配合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要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反馈。
(三)检查监督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