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沂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监督工作,充分认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把保护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重点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推动全市历史文化保护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市于1992年被列为山东省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目前市域范围内有历史文化街区1处,历史优秀建筑12处。历史文化名城是一个地区的名片,它能给所在地区带来不可估量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创六建”城市整体建设新目标,保护好王羲之历史文化街区及全市12处历史建筑,弥补我市的短板,同时,积极做好其他准备工作,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打下良好的形象基础。
二、临沂市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的基本情况
(一)历史文化街区划定、申报情况
上世纪九十年代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要求中无历史文化街区要求,所以我市一直未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根据2019年11月29日通过的《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要求,我市作为省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应当有一处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我们经过多次考察调研,并通过省住建厅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现场指导,最终确定选择了王羲之故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为南至洗砚池街、西至蚂蚱庙街、东至沂蒙路、北至兰山路)作为申报对象,现王羲之故里历史文化街区已于2021年5月份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按照部署,王羲之故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正在编制中,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加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进一步做好标识牌设置、保护规划的报批和实施等工作。
(二)历史优秀建筑方面
我市原有9处历史优秀建筑,分别为《大众日报社》旧址、皇圣卿阙功曹阙、华东革命烈士陵园、临沂文庙、鲁南革命烈士陵园、南关清真寺礼拜殿、山东省政府和八路军115师司令部旧址、市人民医院文史楼、天主教堂,2000年由省政府统一公布。按照省住建厅的部署,我们积极总结工作经验,不但落实好已公布的历史优秀建筑的保护工作,更要深挖历史底蕴,加大普查范围,发掘新的历史优秀建筑潜在对象,并督促各县区积极公布历史优秀建筑。截至目前市域范围内共有历史优秀建筑12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创新工作举措,抓重点,补短板,建机制,加强调度和协调,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和工作内容,全面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目前正跟市财政局沟通,争取市财政投入力度,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拓宽资金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层面的资金投入保护工作中来。
(三)强化宣传引导,提高保护意识。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名城保护工作,提高全民保护意识,营造浓厚的保护氛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