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编制,是指导全市未来五年城乡建设事业的战略性、擘画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和实施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基本遵循,对于在新起点上加快适应形势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加快推进“大美新”临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十二五”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城镇化发展实现新跨越、基础设施加速增量、城乡面貌发生巨变的重要时期。 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使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站在了新的起点上。
(一)积极构建现代城镇体系,成功走出城镇化的“临沂模式。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城镇化加速提质增效发展阶段,在大力实施城镇化主导战略的过程中,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完成《临沂市现代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和《临沂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编制,在科学构建城镇化发展框架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县城为支撑、小城镇为基础、农村新型社区为单元,积极推动城乡“四级联动”发展格局,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成功走出了城镇化发展的“临沂模式”。沂水县成功申报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在“就地就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县域城镇化模式”方面的探索,将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兰山区义堂镇成功列入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是山东省唯一入选的建制镇。全市城镇化率由“十一五”末(2010年底)的48%提高到55.3%,我市城镇人口在“十二五”期间超过了农村人口,城乡结构转型实现历史性跨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临沂时,对临沂的城镇化发展给予充分肯定。
(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
“十二五”期间,实施了一系列区域开发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总量与投资额均创历史新高,全市完成城建投资341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1.4倍,其中,中心城市完成229亿元,年均增长10%;县城完成 112亿元,年均增长12%。
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三环十五射”城市快速交通设计,相继开工了一批道路桥梁工程,其中三河口隧道、沂河路西外环立交、临工大桥、蒙山高架路等工程相继建成通车;陶然路沂河桥、南京路沂河桥、西安路祊河桥、内环东线、内环北线工程也将于2016年竣工通车。大力实施两排工程,强力推进河道拓宽疏浚、明渠方涵、雨水管道、泵站等排水工程建设,城市防汛能力不断增强。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新建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4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明显增强。着力提升公用设施水平,完成了30万吨供水东线工程、临沂城8万吨一期引水管道上延等供水工程,供水能力显著增强。先后建设华能公司、恒源热力公司、金锣热电厂等热源项目,开展西部供热中心建设,供热能力大幅提高,结束了河东区、高新区、西部城区无集中供热的历史,实现了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成功实施“气化临沂”战略,实现了天然气“镇镇通”,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天然气“镇镇通”的地级市。
加速优化提升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着力加强县城道路、供水、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县城功能不断完善。进一步优化县城路网,新建道路桥梁26座,新增道路面积587万平方米。县城排水排污能力不断增强,新增排水管网876公里,新增污水管网484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万吨/日。县城园林绿化加快发展,新增园林绿地面积3205万平方米。天然气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增天然气用户20万户。县城集中供热行业实现快速发展,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564万平方米,全市9个县城全部实现集中供暖。县城供水能力和供水质量显著提高,新建供水管网430公里,新增供水能力6万吨/日。
(三)村镇建设跨越式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小城镇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2011年,我市在全省率先提出小城镇带动战略,确定了12个优先发展重点镇,2012年,我市积极参加全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目前,我市省级示范镇达到22个、全国重点镇19个,义堂镇列为国家建制镇示范试点镇。示范镇、重点镇数量均为全省最多。通过加大扶持、重点建设、优先发展,22个省级示范镇公共财政收入与增长速度已实现与全市县域经济发展持平,小城镇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
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农村住房和危房改造力度不断加强,人居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全市新建农村住房55.8万户,完成危房改造9.3万户。全市现有村镇住宅建筑面积31980万平方米,比“十一五”末增长34.9%。实施“五项工程”,农村新型社区基础配套不断完善。我市已建和在建的农村社区有608个,已入住的社区446个, “水治污”社区434个,“暖入户”社区133个,“气上楼”用户达到22万户。
(四)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日益完善,建筑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基本建设程序更加规范。调整理顺了市、区两级工程建设管理权限,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严格执行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全市共办理施工许可面积5207.5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658亿元;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面积2581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259亿元。全市完成3545万平方米监理合同备案工作。
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以提高住房品质为目标,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确定了“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创建提高住房建设品质示范工程活动”三项任务。召开全市开展工程质量治理提高住房建设品质电视电话会议,针对裂缝、三小间渗漏控制和门窗生产安装常见问题,组织开展7次 “示范工程”现场观摩会。全面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制度,严格执行永久性责任标牌制度。目前,已签订了授权书和承诺书的项目558个,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的项目154个。
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强化市场监管,不断探索建筑市场长效监管机制,2014年成功运行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考核平台,对责任主体、建设工程项目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守信奖励、失信惩戒,使责任主体利益与诚信考核结果高度联动,实现了管理方式、工作方式的重大转变。2015年底,纳入考核管理的企业达1190家。
建筑产业现代化稳步推进。完成了《关于推动临沂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全市加快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总体思路。积极争取扶持资金,申请省住建厅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资金900万元。临沂市、平邑县被省住建厅授予“山东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冠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被授予 “山东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
建筑业发展实现历史性突破。“十二五”期间,建筑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342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3.5倍。其中, 2013、2014年分别突破600亿、700亿大关,保持高速增长,屡创历史新高。同时,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外出施工实施跨越发展,五年累计完成外出施工产值977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5.2倍。
装饰装修业实现新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市装饰行业企业数量、从业人员和经营产值都有了新的突破。截止2015年,我市装饰企业125家,一级11家,二级30家,注册建造师达603人(其中一级128人)。装饰企业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84.3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3倍。
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十二五”末,全市勘察设计单位发展到92家,全市勘察设计行业从业人员3256人。 “十二五”期间,完成勘察设计项目3091项,实现勘察设计收入45.3亿元,勘察设计收入是“十一五”时期的15倍。
建筑养老保障金收缴率大幅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市收缴建筑养老保障金19亿元,收缴率、收缴额均位于全省前列。拨付、补贴养老保障金14亿元,为我市广大建筑企业职工交纳社会保险金提供了资金来源,切实起到了社会“稳定器”、企业“保护伞”和职工“安全网”的作用。
农民工清欠工作成效明显。积极推行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和“一卡通”制度,切实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五”以来,全市共受理拖欠投诉3412起,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6亿元,惠及农民工3.6万人。
建设工业产品行业取得新突破。“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办理建设工业产品有效备案证明 6116个,其中省级备案 601个,市级备案 5515个,覆盖18系列96种产品,行业累计完成产值247亿元,是“十一五”的6.2倍,从业人员达8万人。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在全省率先组织编写了《常见门窗制作与安装培训教程》,培训门窗幕墙工程施工中级技能岗位人员500余人次。
(五)资源节约水平不断提高,科技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建筑节能深入推进。新建建筑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进一步提高。“十二五”末,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9%以上,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比“十一五”期间提高4个百分点。深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十二五”期间我市共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635万平方米,是“十一五”期间改造面积的8.5倍。
绿色建筑发展迈出重要步伐。2013年8月、2015年5月,市北城新区、市经开区分别成功申报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创建期为两年。创建绿色生态城区过程中,我市的绿色建筑工作实现零的突破,“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有23个项目通过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评审;鲁南制药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等6个项目被评为“全省绿色建筑行动百项范例示范工程”;平邑县科技馆等3个项目被立项为山东省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2012年10月,我市立项为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创建期限2年,“十二五”末,已超额完成住建部要求不少于200万平方米的示范面积任务。建筑墙体保温一体化技术得到大力推广应用,共建成9家生产厂家,生产能力年产750万平方米,已应用建筑面积550万平方米。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与节水型社区的创建工作,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
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高。围绕新型城镇化、城乡规划、城市运营管理、墙材革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等工作,不断加大科研开发力度,IPS、FS等多项一体化技术大量推广应用,建筑产业现代化全面推进。技术成果转化率不断提高。全市建设系统有30项成果获得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1项成果获国家级华夏奖二等奖,10项获山东建设技术创新奖,32项优秀QC成果获得省级奖励,获得国家级工法1项,省级工法43项,42项工程被确定为省住建厅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4项获鲁班奖,26项获得泰山杯.
职业技能教育成果丰硕,技能人才不断涌现。建立了关键岗位和技能岗位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了建设领域现场从业人员信息化管理水平。累计培训关键岗位人员13220人,继续教育19240人,培养技师高级技师共计2193人,安全管理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1.3万人。积极开展“免费培训一线技能工人”活动,提高了一线劳动从业人员素质。
(六)健全行业法制建设,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扎实推进制度建设的法制化。制定出台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落实,法制咨询纳入会议决策中。制定出台了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将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落实“三统一制度”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市法制办推广了我局制度建设的法制化经验。全面规范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涉及我局的420个行政处罚事项进行细化量化,细化标准2083条。
全面推进简政放权。对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优化、整合、取消、下放,确定行政审批事项为15项;全面清理行政权力事项,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权力共272项;清理规范性文件113件,夯实了依法行政的法制基础。
“十二五”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
指标 |
计量单位 |
“十二五”计划 |
“十二五”完成 |
1 |
城镇化率 |
% |
55 |
55.3 |
2 |
城建完成投资 |
亿元 |
300 |
341 |
3 |
用水普及率 |
% |
100 |
100 |
4 |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 |
% |
93 |
94.74 |
5 |
集中供热普及率 |
% |
55 |
60 |
6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41 |
41.53 |
7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 |
16 |
18.08 |
8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100 |
9 |
村镇建设完成投资 |
亿元 |
500 |
792 |
10 |
建筑业总产值(“十二五”末) |
亿元 |
500 |
744 |
我市“十二五”时期建设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一是城镇化发展质量亟待提升。临沂的城镇化水平提升速度很快,但是城镇化质量不高,城镇化效率、城乡协调程度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较大,全市还有50多万人工作和生活在城镇,而依然是农村或外地户籍,其中相当一部分人没有享受市民待遇,仍处于“半城镇化”状态。县城、小城镇经济实力偏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综合承载能力还不够强。二是城市建设资金不足仍是制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问题。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量大,资金缺口大,房屋的征收拆迁难度大、补偿金额高,制约了建设发展速度。受经济下行压力和国家清理地方性债务的影响,城建融资难度加大,影响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工建设。三是小城镇建设力度尚需加大。受资金、土地指标等影响,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城市明显滞后;融资平台相关政策调整,招商引资难度加大。四是建筑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大企业、集团企业少。科技含量不高,产业链比较薄弱,创新能力还需提升。五是环保及能源资源约束愈发紧张,可持续发展压力增大。建筑节能推进难度加大,建筑节能法制化、市场化程度较低,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第二章“十三五”发展面临的形势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十三五”规划必须紧紧围绕实现这个奋斗目标来制定。 “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就,具备了新起点上加快发展的能力的基础;鲁南苏北特大城市的定位,增强了我市作为中心城市集聚功能和辐射带动的信心;到“十三五”末,城镇化率将达到62%左右,更多农村人口将转移到城市生活;这些新常态的基本特征,意味着我市的城乡建设将面临诸多挑战和巨大发展潜力。因此,必须科学谋划新常态下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在更高起点上起好头、开好局。
要深刻认识新常态下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六个新挑战。一是城市建设模式上,由规模扩张向功能提升转变,由地上的“面子”工程向地下的“里子”工程、生态工程和民生项目转变。二是投资方式上,由以政府为主体、依靠财政单一投入为主,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多元投资模式转变。三是城镇化发展模式上,由以城市建设为重点的规模速度型,向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质量效益型转变。四是建筑业发展方式上,由注重速度规模、要素驱动的粗放增长型,向关注质量效益、科技支撑的集约增长型转变。五是住房消费需求上,由功能性需求,向个性化、多元化享受性、发展性需求转变。六是管理方式上,由主要采用行政手段、以管为主的传统方式,向运用法治手段、管理服务并重的现代管理方式转变。
要准确把握新常态下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八个新机遇。一是“一带一路”“两区一圈一带”等重大战略加快推进,为我市争取上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带来了新的契机。二是国家、省及我市新型城镇化规划的贯彻落实,为新型城镇化的健康有序发展指明了方向,新型城镇化试点的推进,户籍、土地、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配套政策相继出台,为促进人口城镇化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国家和省政府就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部署要求,特别是大力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的文件出台,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将是我市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助推剂。四是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了“大美新”临沂建设目标,全面部署了“八大战略”、“六场硬仗”,将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五是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持续推进,市场秩序不断规范,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公平竞争环境。六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农业富余劳动力减少的压力,将进一步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和建筑业转型升级。七是住房消费需求的变化,对住宅的设计、房型、设施、科技含量、环境与品位的要求不断提高,将有力推动提高住房品质行动顺利实施。八是绿色建设、生态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将会进一步促进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和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关于临沂“走在前列”的定位要求,以及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要求,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进一步推动城乡协调发展,逐步提高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坚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步伐,加大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力度,为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新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坚定不移地实施城镇化战略。坚持规划引领、政策支持,着力完善现代城镇体系,努力实现城镇化发展质量大提升。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意见,走“中心城区带动、城乡四级联动”的城镇化道路。积极探索继续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县城,有选择地发展小城镇,合理布局农村新型社区,扎实推进城镇化协调发展。
二是坚定不移地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着眼于打基础、补短板、利长远,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强化保民生、保发展、保安全的能力,努力实现城市综合承载功能大提升。
三是坚定不移地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转型升级。要牢牢抓住新常态下建筑业发展的新机遇,以创建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为抓手,加速产业结构升级,着力推动建筑业集约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
四是坚定不移地提高住房建设品质。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力争“十三五”期间建设工程特别是房屋建筑工程的建设质量品质大幅提升。
五是坚定不移地坚持生态发展、节能低碳发展。要紧紧围绕生态临沂建设,加大推进力度,强化科技支撑,不断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高效、生态、和谐发展。
第四章 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
(一)城镇化
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为目标,以产业发展为动力,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实现城镇体系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做大做强中心城市、突出龙头带动作用,打造县城中等城市、增强县域的支撑力,提升小城镇综合实力、夯实小城镇的基础,按照城市社区的标准、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充分发挥小城镇特别是新市镇(重点镇)的“节点”作用,加大公共财政对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提高设施的综合配套和利用率。完善农村社区的服务功能,实施社区和产业园区“两区同建”提升产业实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达到1150万人,常住人口达到108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达到670万人,市区城市人口达到300万人以上。建成区面积:2020年达到850平方公里,其中市区320平方公里。2020年城镇化率力争达到62%。
(二)城市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力争达到全国副省级城市的平均水平,初步确立鲁南苏北区域特大中心城市的地位。“十三五”期间,全市计划完成城建投资388亿元,年均增长5%。新增道路面积1638.7万平方米,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8万吨/日,城市污水集中率达96%,新建扩建污泥集中处置项目5个,市区全部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新增园林绿地面积1338公顷,新增供热面积3500万平方米。其中,市区计划城建投资253亿元,年均增长6%,县城计划城建投资135亿元,年均增长4%
一是加速完善中心城区快速交通体系。加快实施“三环十五射”工程,贯通环线道路,完善射线道路,快速化改造骨架路网。加快陶然路沂河桥、南京路沂河桥、西安路枋河桥三座跨河大桥工程建设进度,2016年实现内环道路贯通。开工建设中环北线和中环东线道路工程,2017年实现中环线贯通。加速新西外环建设,力争2018年前实现“三环”道路全部贯通。建设完善凤凰大街东延、南京路东延、沂蒙路南延等射线道路,“十三五”末基本完成 “三环十五射”骨架路网建设。加快城区慢行系统和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2016年一期公共自行车系统投入运营,完成沿沂河、祊河全部绿道系统建设;2017年二期公共自行车系统投入运营,城区慢行系统建设基本建成;2020年建成完善的慢行系统和公共自行车系统。推进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建设,2017年建成2条公交专用道并投入使用,2020年建成8条公交专用道并投入使用。加快推进双岭路(蒙山高架至京沪高速)高架路工程建设,完善快速路系统,提升城市交通出行效率。“十三五”期间,启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前期工作,提前进行规划控制,完成《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报批。
“十三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指 标 |
单位 |
“十二五”完成 |
“十三五”目标 |
年均增长率(%) |
1 |
城镇化水平 |
% |
55.3 |
62 |
1.4 |
2 |
城建完成投资 |
亿元 |
341 |
388 |
5 |
其中:市区 |
亿元 |
229 |
253 |
6 |
县城 |
亿元 |
112 |
135 |
4 |
3 |
人均道路面积 |
平方米 |
20.12 |
22 |
13 |
其中:市区 |
平方米 |
23.41 |
24 |
12 |
4 |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 |
% |
94.74 |
96 |
0.25 |
其中:市区 |
% |
94.48 |
97 |
0.5 |
5 |
建成区排水管道密度 |
(公里/平方公里) |
11.64 |
13.1 |
7.8 |
6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 |
18.08 |
20.5 |
19 |
其中:市区 |
平方米 |
19.4 |
21.1 |
11 |
8 |
建成区绿地率 |
% |
36.84 |
40 |
1.3 |
其中:市区 |
% |
36.42 |
41 |
2 |
9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41.53 |
43.4 |
0.7 |
其中:市区 |
% |
41.3 |
43 |
0.8 |
10 |
集中供热普及率 |
% |
55 |
65 |
2 |
其中:市区 |
% |
65 |
70 |
1 |
11 |
村镇建设投资 |
亿元 |
792 |
800 |
5 |
12 |
村镇人均住宅面积 |
平方米 |
29.61 |
30 |
0.2 |
13 |
建筑业总产值 |
亿元 |
3342 |
4189 |
4 |
14 |
勘察设计收入 |
亿元 |
45.3 |
56.6 |
5 |
二是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十三五”期间,完成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分年度实施。计划建设临西十一路、西安路、沂蒙路南路、长春路、沂蒙北路、清河南路、清河北路、沂河路、沂蒙北路北延9项综合管廊工程,总长44公里,概算投资37.1亿元。
三是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须达到目标要求,市区建成海绵城市标准区域71.75平方公里。
四是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临沂市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2013-2030)》要求,结合城区排水实际情况,沟通城市水系,增加河道调蓄能力,实现生态排水、综合排水。2016年完成黑整治方案并开展治理工作,重点整治青龙河、陷泥河、涑河等城区河道黑臭水体;至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2030年,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有序推进排水工程建设,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十三五”期间,中心城区计划建设雨污水管网285.6公里(含箱涵),泵站8座,建设北城新区二期污水处理厂(6万吨/日),城区排水管网密度达13.1 公里/平方公里。
五是加快中心城区公用设施建设,提高设施普及率。大力引导推广实施天然气的高效利用,预计“十三五”末, 中心城区用气量达到6亿立方米,天然气居民用户达到66万户。加快供热管网和热源建设。“十三五”期间,中心城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6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加快新建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优先实施供水设施改造、水质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十三五”期间,中心城区计划改造供水管网111公里,新建供水管网132公里。
六是加快县城发展,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不断完善县城基础设施配套。“十三五”期间,县城计划新增道路面积800万平方米,新增园林绿地面积 2500公顷,新增供热面积1500万平方米,新建供水厂规模43万吨/日,新增供水管道530公里,新增供气管道1200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万吨/日。
(三)村镇建设
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建设各具特色的小城镇,重点建设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市级优先发展重点镇,逐步推进小城镇合并,集中打造精品镇区,稳步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促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争形成“小城镇特色发展—农村新型社区规范发展—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一般村环境整治”的村镇发展格局。“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村镇建设投资800亿元,年均增长5%。
小城镇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积极促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科学实施小城镇梯次推进工程。突出抓好镇驻地建设,完善镇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镇区年均增加15万人左右,总人口达到300万人以上,人口城镇化水平达到40%以上,镇区5万人以上的镇达到10个以上。扶优扶强一批文旅名镇、工业重镇、商贸强镇、风情小镇等各具特色、生态良好、人文和谐的现代化小城镇。每县区建设培育至少2-3个省级以上称号的特色小城镇。
重点镇(示范镇)发展目标。按照特色小城市的标准和县域次中心的功能定位,通过政策扶持、机构改革、制度建设等,促进重点镇跨越发展。培育1-2个产业人口聚集、经济实力强大的新市镇,打造6-7个在全国、全省示范试点的重点镇。
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目标。适当整合村庄规模,规范建设农村新型社区,逐步消除空心村。推进社区供水、排水、燃气、供暖、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覆盖面,完善卫生、教育、体育、文化、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积极促进村庄管理向社区管理转变,使社区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社区聚集能力、规模效应不断提升。加快推进村镇建筑科技发展,建设节能生态型农村新型社区。至“十三五”末,建设农村新型社区700个以上。对具备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村庄管理,提高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全面推进村内道路硬化,以道路硬化“户户通”为基础,促进村庄“五化”达标;全面推进村庄无害化厕所改造,确保“十三五”期间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全面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面,多种方式推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乡镇—社区—村庄”污水处理体系,逐步恢复村镇生态。以农村危房改造为重点,全面改善农村住房条件,提高农村自建房抗震设防标准化水平。
特色镇村建设挖掘保护目标。加快培育特色城镇和特色村庄,积极挖掘申报“历史文化名镇村”、“特色景观名镇村”、“宜居小镇”、“宜居村庄”等国家和省级特色称号,打造村镇建设特色名片。深入开展“沂蒙传统村落”的普查、命名和保护工作,并积极推荐、争取省级以上传统村落认定和资金扶持。
(四)工程建设和建筑业
推动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紧紧围绕“做大做强临沂建筑业”的总体目标,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推动产业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增长方式转变,增强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十三五”期间,全市建筑业产业规模大幅增长,计划累计完成全社会建筑业总产值4400亿元,实现税收1300亿元,完成外出施工产值1400亿元。
装饰装修行业健康发展。“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装饰业总产值300亿元。加快技术进步和革新步伐,到2020年,全行业的工厂化生产、工艺化标准、装配化施工覆盖面要达到80%以上。计划通过培育3~5个“示范工程”,在全市组织实施企业内部科技示范工程的推广,在全行业实现信息化建设带动技术进步的目标。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争取有3家企业成为上市公司,提高企业竞争力。新增一级企业5-10家。在行业内形成10家以上年产值5亿元的龙头企业。
勘察设计咨询业加快发展。勘察设计队伍发展更加壮大,勘察设计竞争力不断增强,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勘察设计行业整体水平有较大提升。“十三五”期间,大力扶持小院稳步提升,大院做大做强,建筑设计甲级企业达到8-9家,积极拓展化工、园林、环境艺术等各专项设计咨询业务,引进高技术人才,各类注册师、勘察设计咨询收入较“十二五”实现较大增长。启动《临沂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工作,增强城市综合抗震防灾能力提供指导和保障。大力推广应用减隔震技术,切实提升房屋工程应对地震能力。
规范基本建设管理秩序。出台我市施工许可管理细则,规范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报建、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继续加强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全市的统一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突出强化施工许可的跟踪管理。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加强工程监督管理,提高住房建设品质。以提高工程建设,提升住房品质为目标,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不断提高住房品质的期盼和要求。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效实施“两场联动”监督执法机制,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净化市场环境,加大对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从源头上切实解决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发展的各种不利因素。狠抓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强化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抓好“两书一牌”制度和责任信息档案制度的落实,加大对质量责任的追究力度。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标准化和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制定和完善适合我市开展质量安全标准化的标准。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高标准高起点,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管控工作。
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出台《临沂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建筑市场信用评价赋分标准的科学性、准确性。在省级数据库建立后,将我市数据库纳入省数据库,实现全省联网。
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为监管重点,创新招标投标管理体制。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实施全程无纸化电子招标投标,提高招投标活动各方主体的办事效率。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监管力度,健全招标代理行业诚信考核体系。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完善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体系。理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管理体制,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平台建设,构建多元化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完善工程计价活动监管机制,推行工程全过程造价服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健全造价咨询业诚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推进行业管理,积极发展绿色建材和建设工业产品。完善行业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不断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新工艺,发展绿色建材,组织开展绿色建材评价。实施应用技术公告管理制度,定期发布新技术、限期使用和强制淘汰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推动绿色建材和建设工业产品更新换代。积极引导临沂建材、建设工业产品走出去,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抓好备案管理,力争备案企业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强化节能管理,不断推动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完善样品送检制度,推动第三方抽查抽检制度,抓好建材和工业产品质量。
(五)建设科技教育与建设领域节能减排
大力发展建设科技。要以建设科技创新为突破口,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集成应用,推动科技与城乡建设深度融合。完善奖励激励机制,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以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为载体,培育壮大新兴建筑产业,推动建设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继续推广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开展精致建造和建筑施工技术研究,不断推动绿色建筑施工。树立“百年建筑”的理念,在进一步推广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上,大力推广“百年建筑”新技术,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劳动生产率和科技对行业发展的贡献率,引领全市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推动建筑业信息化建设。以BIM技术为牵引,推进建筑业信息化建设,研究出台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指导文件,提高工程设计、生产、施工、管理各环节的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促进信息化与产业化深度融合。运用物联网技术,以装配式建筑生产全过程产业链为主线,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完善质量追溯机制,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质量终身追溯,实现建筑产品全过程追踪管理。积极推动智慧社区建设。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全面贯彻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按照《关于加快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有序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按照“先易后难、由简到繁、由单项突破到多项集成、由试点工程到全面推广”的步骤,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试点,推动社会投资项目推广使用部分装配式构件,逐步扩大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到2020年,中心城区基本实现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开工建筑面积的30%,平邑县达到10%,其它县达到5%;积极谋划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科学编制装配式建筑“十三五”发展规划,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助推科技创新。贯彻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方案》(鲁建节科字[2015]15号),编制建筑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好全市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鉴定和全市技能岗位培训工作,做好行业技师培养、继续教育和注册工作。加大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力度,依托技术力量雄厚的大中型企业及高校、科研院所,结合重点研发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培养技术创新人才。建立建设专业齐全,政府、协会、企业人员组成的专家库,发挥专家在重大问题决策、重大政策制定、重大危机处置等方面的咨询作用,使决策更加科学,更加民主。
强力推进建筑节能。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理念,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工作。 “十三五”期间,计划县城以上规划区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100%;组织实施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的建筑节能新标准。计划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0万平方米。提请市政府出台政策,在全市新建建筑项目中全面推行绿色建筑,至少达到一星级标准,至少应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在对公共建筑进行能耗统计、能源审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监督管理和数据应用,拓展监测平台应用领域,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大力推进城市节约用水。调整用水结构,加强用水管理,建立科学的用水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步伐,实施阶梯式水价制度和计划用水工作。推进节水型企业和社区的创建工作,使节水型企业覆盖率达35%,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20%,加快雨水收集利用工作,使非常规水资源替代率达10%。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深化制度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通过进一步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健全城镇住房制度等,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二)民生优先,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切实加强和改善民生,按照“适度超前、区域统筹、功能完善、共建共享”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科学谋划、分步实施、精细管理的原则,提前研究、科学制订年度建设项目计划,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多方筹集资金,不断拓宽城建融资渠道,努力解决城建资金难题。通过PPP投资模式等,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三)鼓励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按照“扶强扶优、做专做精”的原则,积极打造建筑业“航母”和专业龙头,打造沂蒙建筑品牌。鼓励企业大力拓展外埠市场,支持劳务分包企业发展壮大,大力发展建筑劳务经济,积极发展装饰装修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监理等行业,积极发展建筑业新型业态。牢固树立“大安全”观念,切实抓好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对全市建筑工程进行拉网式安全排查,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认真执行建筑工程劳保金收缴、拨付规定,认真落实“一书两金一卡”制度,推广用工实名制和工资支付“一卡通”,不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建筑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统筹城乡,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因地治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快小城镇建设。指导重点镇(示范镇)发展主导产业,合理规划布局产业园区,建立完善产业体系。指导特色镇做好风貌规划,完善城镇功能,抓好城镇经营。加大对村镇尤其是对重点镇和示范镇发展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持续促进小城镇、农村新型社区、特色镇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进村镇建设风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五)科学发展,大力倡导建设领域资源节约。
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按照建筑节能工作发展状况,及时发布一系列实施办法,对建筑工程的节能从立项、设计、施工等各环节进行规范。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对建筑节能政策和技术研究以及推广应用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科技创新,鼓励建筑节能高新技术、成套装备的引进、消化和创新,研究、开发和推广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本市市场需求的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符合我市实际的建筑节能先进设备和产品的生产应用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六)强化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机关。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有计划有步骤的完善和提升建设制度体系,本着有利于履行建设管理基本职责,改善民生服务、解决群众关注的原则,推动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全面推进“放管服”工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精简下放,推行“双随机”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简化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约束。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立足行业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战略为工作平台,认真做好建设领域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整合和利用好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提高建筑行业人员整体素质。积极引进专业人才,继续做好继续教育和关键岗位增训。建立健全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建筑农民工的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管理,提高农村建筑从业人员业务、安全知识,构建适应建筑业行业特点和要求的农民工培训体系。积极做好注册师培训,不断提高各类人才对城乡建设的支撑能力“十三五”末,计划一级建造师发展到2000人,二级建造师发展到15000人,勘察设计类注册师400人。
(八)健全改进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持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查找和解决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树立高效、廉洁的部门形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探索建立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力度,保障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