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实行事项限时办结制,承办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事项:
(一)咨询类事项,承办部门应当在接到工单2小时内做出响应,联系客户,了解情况,告知办理程序及期限,响应及时率应达到100%;
(二)一般事项2日内办结,复杂事项5日内办结,处理及时率不低于99%,办结率应达到100%;
(三)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工单:紧急类工单3日内办结,一般类工单5日内办结;
(四)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转办案件:
1、井盖类案件4个工作时内办结;
2、消防设施、供水器材类案件3日内办结;
3、道路施工类案件2日内办结;
4、道路破损、施工围挡类案件5日内办结;
5、供水管道破裂类案件3个小时内办结;
6、水域不洁类案件5日内办结;
7、违章排污类案件1日内办结;
8、排水管道堵塞、道路积水类案件4日内办结。
(五)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应当从其规定办理;
(六)需要立案处理的案件,应当按照相关案件处理的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