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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lyszjj/2024-0000083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建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5-2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户内、户外供热设施责任划分

户内、户外供热设施责任划分

2024-05-28   作者: 点击数:  

根据《临沂市供热条例》第十条“供热企业应当实行热源、管网、换热站经营管理一体化,依法履行用户入户端口以外的供热经营设施的养护、维修、更新责任,服务到最终用户。用户自有供热设施的养护、维修、更新责任,由用户承担。”规定:

1.对于用户自有供热设施不承担相应责任,也不进行相关服务,由用户自行承担。

2.对于用户入户端口以外的供热经营设施的相应责任由恒源热力集团承担,不收取用户费用。


  
已是首条
下一条:法定供热时间,供热收费的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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